樓上住戶在星期日施工,吵的我頭好痛,請社區總幹事與管區來處理,但樓上住戶他們都不開門,社區總幹事與管區都回我沒辦法處理,難道我要一直忍到她們施工完畢嗎,下面是有關的罰則,都有法規定,管區為何無法處理呢
近鄰室內喧鬧 公寓大廈住戶 工務或建設單位 公寓大廈管理條例 罰鍰
3000~15000元
警察機關 社會秩序維護法 罰鍰 6000元
2006-09-24 13:27:58 · 3 個解答 · 發問者 bally 2 in 政治與政府 ➔ 法律與道德
請社區總幹事與管區來處理,但樓上住戶他們都不開門,社區總幹事與管區都回我(沒辦法處理)
我要的是他們停工,不是對樓上住戶的罰則,難道總幹事與管區都無法制止嗎,
2006-09-25 21:49:21 · update #1
住戶施工裝潢管理,一般在社區都會有相關的辦法與規則!管理委員會必須履行責任;否則,就是違反法令、可以舉發罰款的!舉例來說:社區總幹事在處理類似事件時,都會收到一筆裝潢保證金, 如果違規,應該張貼違規通知單、拍照後,於施工結束時, 直接扣款充作基金!除非新社區還沒人住;否則,星期日施工,絕對是違規行為!您可以要求管理委員會確實執行;管理總幹事不適任,也要檢討!再者,可以直接打電話給環保局要求取締,應該是最快的方式!p.s找警察的話,通常只是來關切勸導一下!
2006-09-26 22:09:17 補充:
絕招一.請總幹事切掉這一戶的電源總開關!絕招二.要求不准工人(甚至這家廠商)再進入社區!
2006-09-25 14:44:56 · answer #1 · answered by CTT 7 · 0⤊ 0⤋
該住戶已違反公寓大廈管理條例第五章第四十九條第四款(請參照該條例全文,說不定該住戶違反事項更多),可報請直轄市、縣(市)主管機關(內政部營建署或縣市建管處)得處以新台幣四萬元以上、二十萬元以下之罰款,並得令其限期改善或履行義務;屆期不改善或不履行者,得連續處罰,會有顯著的喝阻之效,加油...。
2006-09-26 07:01:35 · answer #2 · answered by 韋丞 1 · 0⤊ 0⤋
你可以先請警察 以社會秩序維護法來處理
先至警察局備案
如果無效或不想這樣做
那你可以先蒐證
把噪音錄下,並請隔壁鄰居作證,有了確切的證據
要提告也比較方便
讓他們較沒有辯解的餘地
2006-09-24 14:02:47 · answer #3 · answered by Yaffy 3 · 0⤊ 0⤋