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我因為離婚訴訟及監護權的官司而委任了一位律師,因為勝訴的機率很高(因對方誣告我成立且有多次家暴紀錄),律師在開第一次協議庭後表示對方願意離婚但監護權不願放棄後法官要求我們雙方先協議離婚後再來做監護權的判決,結果對方因誣告案向我方律師表示願意協議(把監護權給我),希望我能向誣告庭的法官表明不願追究之意,在對方律師和我方律師多次協調後,竟是要求我答應他們每週一次早上十點到晚上八點外出的探視和過年一週加上上小學後寒暑假二週的住宿並要求我不准改姓否則不付扶養費...我方律師竟表示對方是合理的要我接受,並解釋說他己經竭盡所能努力才把對方的要求減至最少,還說依他的經驗若交給法官判條件會更差,當初委任時他的說法和現在的處理模式實在落差很大,律師和律師協議都會這樣嗎?我該怎麼辦?錢都己經付了,若他不幫我的話該如何是好?請有相關經驗或本身是律師的朋友告訴我該怎麼做?謝謝

2006-09-23 12:44:39 · 2 個解答 · 發問者 Anonymous in 政治與政府 法律與道德

2 個解答

您好:
根據您的敘述,對方基本上同意離婚,也願意把監護權給您,不過前提是您必須同意不追究誣告罪,也要同意一些探視的方式和不改姓才會給扶養費
我們可以試著來分析:
1.關於誣告罪的部分,既然都告出去了,也不是您說不追究法院就不會辦了,頂多是讓法官在量刑的時候考慮要不要減輕一點而已,
2.關於探視權方面,
如果您取得監護權,相對的對方也就可以取得探視權,當然對於探視的方式是可以進行協商,當然基於保護教養的職責,縱使您現在接受了對方接受的方式,未來基於小孩子的狀況,您還是可以拒絕,比如說小孩子要考試了,或許就得多一點時間K書,那您縱使那一周沒讓看,也不算違約,當然這一個原則您也可以要求列道協議書裡去
3.禁止改姓這一點,或許您會覺得有點無厘頭,
不過就算你答應了,小孩子也還是可以跟他要呀

至於說您不接受法官是不是會做出不利的判決,這我沒辦法講,因為我不知道您的案情,就沒法子評論
至於您的律師是不是會對方妥協,這我不能就說有,不過到底要不要接受還是您自己拿主意呀
我想或許第一時間有些話沒有講清楚,可能是溝通上的問題吧
您或許可以在向您的律師問一下,再不然您可以向當地的律師公會申訴看看囉

2006-09-23 19:38:38 · answer #1 · answered by Anonymous · 0 0

今天沒回覆額度了,明天再回覆妳

2006-09-24 14:53:25 補充:
既然有其他大大回覆,再下便不獻醜。在下補充的是,律師有其倫理規範,若違反者將被送懲戒,而懲戒效果是跟這位律師一輩子,因此你不用太擔心;若真的有疑問,可至你委任律師所屬律師公會洽詢,看是要申訴或調解均可。

2006-09-23 12:54:31 · answer #2 · answered by 維信 6 · 0 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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