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被人打是否可以到警察局做筆錄留案底??
還是起訴才可以做筆錄??

2006-09-22 23:17:28 · 3 個解答 · 發問者 ╭*梨…♪〞╮ 2 in 政治與政府 法律與道德

已經驗傷了~
但是警察說限在沒有在留案底
只有起訴跟和解這兩種

2006-09-22 23:32:57 · update #1

3 個解答

被人打傷害罪(屬不告不理)沒有做筆錄提告訴何來起訴
其程序 提告訴>偵查>起訴>判決
是可以到警局做筆錄或直接到法院提告也可  備妥被告姓名也就是事發的(人 事 時 地 物)
案底 不知你說的案底指的是筆錄卷宗還是前科 
筆錄卷宗警局會有留底的   
而警局電腦也會有跟隨案件由司法機關送來資料有所記錄的偵查>起訴>判決  
如果你並不確定是否要提告訴  可先在警局要求備案
備案(即警局的工作記錄簿)這只是你向警局陳述當時的事實
備案後你可索取報案2聯單  記得提告訴時效由事發半年內有效
超過半年即超過告訴期了   




    

2006-09-24 12:44:34 · answer #1 · answered by 小陳 2 · 0 0

給發問者:你敘述錯誤了吧!不是「起訴」跟「和解」,是提出「告訴」或和解吧!至於「留案底」沒這個名詞,也沒這回事。

2006-09-23 16:15:03 · answer #2 · answered by 正義使者 6 · 0 0

先驗傷~再報案~拿驗傷單、報案三聯單當證據,寫訴狀告傷害!!

2006-09-23 11:20:34 補充:
警政新措施嗎?被人打,不可以到警察局報案嗎?警察可以說這是你家的事嗎?建議:要求警察作筆錄、給三聯單,否則連他一起告!

2006-09-24 07:38:41 補充:
進廣告(發呆沉思中,與發問人無關)~這網路上棄置發問、不負責的網友還真不少!!

2006-09-22 23:30:30 · answer #3 · answered by CTT 7 · 0 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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