男友在看守所女友可以寫信給他嗎?他也可以回我嗎?還是只能用家屬名義寫信給他?如果以家屬名義寫信給他但是內容是自己寫的可以嗎?
2006-09-22 15:16:04 · 5 個解答 · 發問者 毓琪 7 in 政治與政府 ➔ 法律與道德
三、接見及通信次數:1.被告每日一次2.受刑人第一級受刑人每日一次第二級受刑人每三日一次第三級受刑人每五日一次第四級受刑人(含未編級受刑人)每星期一次3.受觀察勒戒人每週一次這是台北看守所寄信的規定,如果你男友才剛進去,那等級是四級,你可以寫信給他,只要在信封上註明他的姓名和編號還有你的姓名和地址,但是他是不能回信給你的。以上回答希望對你有幫助!
2006-09-22 19:46:43 補充:
(一) 受刑人:受刑人之接見依監獄行刑法及行刑累進處遇條例之規定,[受刑人之接見及發受書信,以最近親屬及家屬為限。但有特別理由時,得許其與其他之人接見及發受書信],[第四級受刑人,得准其與親屬接見及發受書信,第三級以上之受刑人,於不妨害教化之範圍內,得准其與非親屬接見,並發受書信],最近親屬包括配偶、直系血親、三親等內之旁系血親及二親等內之姻親。所稱家屬,依民法第一千一百二十三條之規定,民法第一千一百二十三條第二、三項:同家之人,除家長外,均為家屬。雖非親屬而以共同生活為目的同居一家者,視為家屬。以上是寄信和接見的規定,希望對你有幫助。
2006-09-22 15:36:31 · answer #1 · answered by 娃娃 6 · 0⤊ 0⤋
看守所不是監獄
所以編號四是正確解答
因為要先了解是否禁見和禁通信
若無禁通信 也要看身分
不是所有親友都可以的
2006-10-02 15:29:30 · answer #2 · answered by ? 7 · 0⤊ 0⤋
原發問者的男友,是因通緝而被關在看守所,與受刑人不同。甚至是否已成為「被告」都尚有疑問。
況且,被「通緝」的被告,很可能被「禁見」。若被禁見,不要說「女友」寫信給他,連他親生父母親都不可以通信、會見(只有律師才不受「禁見」限制,但請勿讓律師夾帶書信給他,這樣會讓律師很為難的)。
而若無「禁見」,妳可以寫信給他,但一切信件內容都會被拆閱後檢查;不過他是沒辦法回信給你的。除非在他被解除「禁見」後,才能以寫信給家屬的方式,回信給妳。
以上,供參考
2006-09-26 13:50:55 · answer #3 · answered by 維信 6 · 0⤊ 0⤋
你可以寫信給他阿~~他可以收的到的.....如果他剛進去的話是不可以回信給你ㄉ,他現在只能寄到他家裡而已,要他寫給你,要等他升級喔!!你不用以家屬的名義寫信給他阿,你就寫你的名字就行了....他有寫回家你在去他家裡看就好ㄌ.....不然就看他在裡面有沒有人可以借信給他寫,有的話他就可以寫給你....加油阿!!多寫信給他,他會很高興滴!!
2006-09-23 08:19:16 · answer #4 · answered by Anonymous · 0⤊ 0⤋
男友在看守所女友可以寫信給他嗎......為何不可以
他也可以回我嗎....當然可以回ㄚ.不過ㄊ們有分級數.1即可以天天收信跟寄信.我想妳男友要是剛剛才去.5~7天才可以寄信....所以不用以家屬名義.
2006-09-22 19:24:21 補充:
5~7天才可以寄出1封信
2006-09-22 15:23:28 · answer #5 · answered by ? 3 · 0⤊ 0⤋