我買CD-828pro,因無現貨,我以和順發訂購產品,產品訂購單重要內容如下:產品CD-828pro訂購日期:95年9月18日前往領貨日:95年9月22日中午(順發規定7日內取貨)訂金:2000 餘款:3980但到順發賣場時,拿了產品去結帳時,告訴我訂價是8980賣場服務人員就告訴我,不能以餘款3980取貨。1.以8980購買這台2.退回訂2000但我兩個都不要,我只想付餘款3980購買我要的東西???因消費糾紛,我就離開賣場,訂金未拿回。Q1.請問我要如何以3980購買此產品呢????什麼申訴方式快速且有效。順發3c總公司電話我也不知道。發e-mail到目前也沒有回。Q2.若未再7日內取貨,訂金2000會被順發沒收訂金所以很急。
2006-09-22 14:53:07 · 17 個解答 · 發問者 藤原小松 5 in 政治與政府 ➔ 法律與道德
你這是小事,經由我的說明,你保證平安無事,因為錯完全不在你。這件事很明顯的就是順發錯在先,因為是店員搞錯價錢而不是你,而且訂單也都簽了,表示契約已成立,白紙黑字,你絕對站得住腳,你可以光明正大的要求他們要用訂單上的價錢來賣。你有兩個比較快的方式可解決,先別告消基會,因為處理速度可能會拖慢,先試其它方式,真的都不行再告消基會。你可以再去順發,要求直接找店長理論,或是到順發的網站(http://www.sunfar.com.tw/ecsfweb/complain_cust.aspx),直接去投訴,因為一般店長都很怕客人投訴到總公司,所以你可直接到網站投訴,記得態度要強硬點,因為錯不在你,順發必須要向你道歉並補償。最重要的一點,順發並沒有沒收訂金這條規定,是他唬你的。
2006-09-23 01:21:01 補充:
消保法也有規定,若賣方要毀約,就必須至少退訂金的兩倍給你,所以就算他不賣,也至少要退四千給你,你等於賺兩千。再說個例子,有次我順發的朋友他標錯價錢,導致價錢太低,客人下訂完了,我朋友想跟客人商量是否願意用正常的價格買,客人不願意,結果還是由順發總公司出面協調,最後也一樣順發自知理虧,賠錢了事。
2006-09-23 02:09:18 補充:
剛問了朋友,到順發的網站(http://www.sunfar.com.tw/ecsfweb/complain_cust.aspx),直接去投訴,選擇總公司這選項,他們星期一上班時就一定會看到,並立即處理了,記得態度要強硬才不會吃虧。
2006-09-23 22:05:12 補充:
記得網站投訴時要選總公司,因為這樣總公司才會知道佌事,才不會被當店敷衍解決。
態度也得強硬,以免被覺得你是好打發的客人。
2006-09-27 14:59:14 補充:
給yoyotv66,你要發問者體諒別人,那請問順發的店員就有體諒消費者嗎?店員竟然想要在七天內沒收訂金,而且發問者只是要回自己的權益,有必要說這麼難聽嗎?
2006-09-30 16:04:23 補充:
剛問了朋友知不知道這件事,他查了客訴說有這件事,而且順發也自知理虧,賠錢賣出。
2006-10-01 00:36:40 補充:
誰出的錯,誰負責,本就是很正常的事,我想不管到哪家公司都是一樣的道理。
而且發問者本就是為了討回自己應有的權益,也沒有任何的錯,何必還要酸人家說很爽吧,真有錯也都是銷售員所引起的。
銷售員在第一時間也沒有自知理虧,還還想要沒收訂金,你們員工當然都站在自己人的立場想,但怎麼沒人為消費者想,服務業不是應該要服務至上嗎?
2006-09-22 21:12:25 · answer #1 · answered by 阿蝦蝦 5 · 0⤊ 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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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14-09-03 21:09:31 · answer #2 · answered by Anonymous · 0⤊ 0⤋
沒那個屁股就不要拉那坨屎
既然知道會賠 那當初怎不小心
反倒是消費者被數落成從討回公道
變成想佔人便宜 真的是非常的有笑點
給你80分
做過服務業的都知道 那怎麼只有一點人跳出來講?
想發動"不然你來做做看" "或不然你怎麼樣怎麼樣的"這種攻擊的
省省吧!社會只取51不取49 不服氣就爬到51的行列吧~
2007-03-18 09:40:58 補充:
還有...將心比心是雙向的 要怎麼比也是發問者的事情
被講的很像只有要體諒 就要退一步的感覺
前の意見が HOLY SUCK!
2007-03-18 05:34:28 · answer #3 · answered by ? 3 · 0⤊ 0⤋
其實這是公司校稿錯誤才造成的結果..
每個月5號就在那弄勘誤表...
因為月刊很多印錯...
但是訊息都是長官先知道..
第一線的往往最後才知道..
你看那活動編..又臭又長..
我想事主遇到的服務員應是新手.
公司有出更正啟事..
宣達是店長的責任..
不過..
算了..
還是遠離這個是非之地
2006-10-23 12:45:49 · answer #4 · answered by 延陵 7 · 0⤊ 0⤋
我是發文者,我並無刪除本問題中的任何文章。亦感謝所有提供意見的發文者。本事件已處理完畢。謝謝各位大大。
2006-09-29 17:51:38 · answer #5 · answered by 藤原小松 5 · 0⤊ 0⤋
高雄店並不等於總公司喔~~~~
總管理處的電話是(07)2366221可由總機直接轉客服中心,客服中心會很熱心為顧客們服務~~服務時間為上午九點至下午六點,不是到五點啦!!
2006-09-26 18:26:15 · answer #6 · answered by ? 4 · 0⤊ 0⤋
很明顯發問人你就是想佔對方便宜,你以為這樣客訴去順發,那麼龐大的公司會賠你嗎,當然會賠,但是你知道賠錢的可是員工,而非順發,yoyotv66 這位說的不錯,將心比心,這3000可是這位員工辛苦賺來的,比方真的是位工讀生,你可知道他白白做了40個小時的工!退一步吧!
2006-09-24 21:07:10 · answer #7 · answered by ? 2 · 0⤊ 0⤋
若未再7日內取貨,訂金2000會被順發沒收訂金
沒這條規定吧= ="~分明就是想逼你收回訂金~
是哪家店那麼機車~
去客訴網客訴唄~而且店家要用「總公司」~
至於總公司的電話你可去拿他們的DM~
看到「高雄店」就是總公司
2006-09-22 21:23:56 · answer #8 · answered by 小黃 2 · 0⤊ 0⤋
個人建議馬上打電話請水果日報幫忙買份報紙照他的投訴電話去投訴去順發拿份dm最後一頁就說很清楚你手上那章訂單就是證據今天不管是誰的疏忽你都有權照原價購買且不一定是銷售員的錯而要銷售員賠錢也小心被告順x現在不敢亂要員工賠錢不管怎樣鬧上勞工局就很好玩覺得被欺壓的勞工可來信詢問相關問題如果八月離職薪資九月十號沒入帳就會罰款很多事明明就是對方理虧如果直接找媒體是最快的方式而且不需要上法院找消基會也是一定要的但順發不會為了貪3000跟你上法院而且知道你要找媒體就乖乖照你的話做想當文化流氓也是可以拿單子在當店人最多時找店長"大聲討論"為什麼你不能用5980購買為什麼訂單跟廢紙一樣有理就該行遍天下別讓自己權益睡著
2006-09-23 00:53:54 補充:
店長會希望你退2000
然後好心給你折扣購買
當然基本上頂多9折
或是一些贈品
這算是所謂的
庭外合解吧?
2006-09-26 23:59:49 補充:
[ 不同意見 ] yoyotv66 ( 初學者 5 級 ) 2006-09-25 00:08:08 發表
檔案建立:2006-09-25 12:06
阿毛 ( 初學者 5 級 ) 2006-09-25 00:58:57 發表
檔案建立:2006-09-25 12:55
一堆聞風到來的順發員工
那個茶子妹是順發資深客服
怎不直接回答過去類似案例的處理方式?
2006-09-27 00:22:08 補充:
另外維護自己的權益卻變成貪?
跟違反勞基法被罰款的公司比起來?
很多情況就是能蓋就蓋
如本案許多人都說不通知總公司的話會被店長蓋下來?
很多情況都要壓
壓不下來再低頭道歉要求合解
如候選編號 004所言
記得態度要強硬點,因為錯不在你,順發必須要向你道歉並補償。
請加油
2006-09-27 18:02:04 補充:
給yoyotv66
不要學民x黨
只要是不同意見都判死刑
然後把什麼都歸咎於他
連台灣的亂源都出來了
哈
我是台灣亂源那發問者是什麼?
你又是什麼?
順發又是什麼?
如果你真是順發的基層員工
那你應該能待到老
公司最愛你什麼都不爭的
如果不是的話快去應徵吧
話說回來你既然都不爭
你還跟我爭什麼?
還跟發問者爭什麼?
話說回來
商家一開始就打悲情牌的話相信客人多少會配合
相信客人也是因為店家態度而有不同的反應
請你多用心要求那些剝削員工權益的商家體諒員工吧
2006-09-28 01:26:09 補充:
是呀
那真沒話說
我還不知道知識+能分新手老手的
積非成是?
訂單就是事實
既然已成事實還請你面對事實
我也沒說你發什麼言
還請你看清前後文
再回到事實本身吧
ps.
相信你在順發很快樂
希望你快樂能超過3年
pps.
別再刪自己的意見了
我都有存檔
必要時也能請yahoo調資料
感恩呀
2006-09-28 01:37:51 補充:
藤原小松
在你的問題發生筆戰
先跟你說聲抱歉
我的回答是屬於比較激烈的方式
所以你照編號004的方式處理就正確了
因為你不接受來信
所以在此告知表示歉意
希望你的事能順利解決
2006-09-29 02:56:55 補充:
to:yoyotv66
台灣就是有這樣的人才會亂
唉......
如果說我貼你標簽
那還不如你行
紅衛兵都輸你
動機論?
暗示?
我的發言動機不都是你在說?
哈
引你之言"不要貼標籤,先貼人家標籤就是不對! "
罵人的是誰先的?
我文都還在
你要不要告訴我那句是罵到人?
對版主道歉是因為你我筆戰不關他的事
而你又要爭事實就列事實了
還真不知道你要爭什麼?
要不要說明一下你的訴求呀?
真是秀才遇到兵
再引你之言"台灣真的需要一些體諒少一些鬥爭!"
不過你好像比紅衛兵還會鬥
阿
我忘了紅衛兵是綠衣的.....
2006-09-29 22:45:59 補充:
[ 其他 ] 藤原小松 ( 實習生 1 級 ) 2006-09-29 21:51:38 發表 [ 檢舉 ]
我是發文者,我並無刪除本問題中的任何文章。亦感謝所有提供意見的發文者。本事件已處理完畢。謝謝各位大大。
謝謝大大的說明
說自己沒刪文是發問者刪的
然後又愛硬坳的yoyotv66
其心可議
在下就不再回應了
照顧狗先
跟狗說話都沒那麼累呀.......
2006-09-22 20:46:58 · answer #9 · answered by 路人甲 7 · 0⤊ 0⤋
去消基會去投訴,保證沒用而且曠日廢時就算有用倒楣還是那位員工,因為是業務過失那位員工的錯公司賠不到錢賠錢總是員工,另外如果你堅持要順發了錢賣出你可能要上民事法院律師錢不划算,你不信可以是看看。
2006-09-23 00:12:47 補充:
客服電話(07)2382-211轉9總機客服上班時間星期一到星期五早上9點到下午5點 ,7日內未取不用怕被沒收訂金員工不會自找麻煩,他們希望等你去退錢不要買。如果你想凹那3000差價,你只有走法律。
2006-09-24 12:07:07 補充:
http://www.cpc.gov.tw/Frame_index_specialCID.asp?SpecialCID=390以上是行政院網站所以公布的消保法,不懂法律者請不要亂說亂蓋,多讀點書,也不要亂用本消基會的名聲去恐嚇商家。你覺得威脅強硬有用嗎我跟你講沒用的,定會造成反效果,那位專家3級的朋友說的不錯,最多就這樣,人不要貪想佔人家便宜。
2006-09-22 20:06:04 · answer #10 · answered by clouse 3 · 0⤊ 0⤋