掃帚.畚箕.連垃圾桶...他都偷
垃圾往我家倒
加上之前土地問題
真受不了我那惡鄰居~~
若人贓俱獲
竊盜是公訴罪吧?
若失竊物品價值不高(一般生活用品)
但不斷造成困擾下我還能提出其他要求嗎?
2006-09-21 23:01:00 · 2 個解答 · 發問者 求知若渴 4 in 政治與政府 ➔ 法律與道德
對不起!
我忘了匿名了
~~~最近瘋新聞.也被新聞搞瘋癲了
2006-09-21 23:11:47 · update #1
to: ctt ( 專家 5 級 )
他就是拿把舊的掃帚
把我家新的掃帚調包
就是藏在他家裡
(曾經有過這種情形)
2006-09-22 20:57:44 · update #2
to: ctt ( 專家 5 級 )
正合我意
我也是這麼想~~
2006-09-22 20:59:32 · update #3
「竊盜」確實並非告訴乃論罪;但,警察還是會依據事實認定的!依我看:「掃帚、畚箕、垃圾桶」即使鄰居用了;應該也還在現場。 (總不會藏在家裡吧?)照經驗判斷,警察到場後,只會請對方放回原位、頂多斥責對方而已!(法律上也有微罪不罰的案例)建議您:對付惡鄰居還是要找更具體並且有效的方式處理!例如:對方的言語暴力(以刑事告) 或亂丟垃圾(以違規檢舉) 或土地糾紛(以民事告)如此,才不會造成執法或裁判單位對您有「人咬狗」的不良印象!至於,對方係小動作不斷:建議您如果氣不過的話,可以依據對方壞習慣設下陷阱或惡作劇一番,教訓對方即可!!
2006-09-22 09:00:23 補充:
你的化名~我喜歡,好東西不必藏起來!!
2006-09-22 04:59:16 · answer #1 · answered by CTT 7 · 0⤊ 0⤋
只要將不屬於自己的東西佔為己有,就已經構成竊盜了,至於被偷的東西有沒有價值或價值是多少,都不會影響到竊盜罪是否會成立,簡單的說,偷一顆十克拉的鑽石也是偷,偷一張紙也是偷,都會滿足竊盜罪的構成要件,差別只在於太輕微的犯罪,檢察官有可能會給予不起訴處分,即便起訴了,法官仍有極大的可能會判緩刑......
在提出刑事告訴後,可以附帶向加害人請求民事損害賠償,這部分連裁判費都不用繳!至於可以求償的部分,你被偷走的東西可以請求他返還,還不出來的請折算成現金,如果你因為東西被偷而買了新的,也可以請他幫你付這筆錢,因為如果他不偷,你也就不用去買新的了,再來,因為要抓他偷竊,可能會耗費你的時間(例如為了要抓他而沒去上班)與金錢(例如為了要抓他而裝設錄影設備),這些都可以試著向加害人求償,最後,如果對方連續竊盜的行為已經造成你生活上的陰影時,還可以試著向他請求精神慰撫金,大致上就是這樣囉!
2006-09-22 00:07:55 · answer #2 · answered by Owen 3 · 0⤊ 0⤋