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直接定義光速為3*10的八次方?而非定義成2.99792458*10的八次方?不是較單純ㄇ?為什麼不這樣做?

2006-09-21 12:51:29 · 3 個解答 · 發問者 Anonymous in 科學 其他:科學

3 個解答

也是可以這樣作啊,只不過這樣一來的話,一公尺長度的定義也會跟著變長了點 (因為光速是常數,是不會變的,所以一公尺長度的定義目前就是以光速來作基準定義的),所以你的身高就會變低了差不多 1mm,而以前物理學家所作的實驗數據都要重新調整過來配合新的定義… 太麻煩了,加上大部份運算時,光速是直接用 c 代表,很少會要用到實際的數字的…

2006-09-21 18:29:32 補充:
加上,所有單位裡面有 m 的常數也要重新計算以考慮這一個變更,真的是很麻煩…

2006-09-22 07:21:53 補充:
看一下 http://en.wikipedia.org/wiki/Speed_of_light 喔,公尺的定義已經在 1983 重新用光速定義了,所以目前光速就是剛剛好 299,792,458 公尺… (沒有小數點)

2006-09-22 07:23:18 補充:
所以 299,792,458 公尺這一個數字是一個”定義”不是”測量”數字…

2006-09-21 14:28:44 · answer #1 · answered by Dave 7 · 0 0

就是說,用光定義以後,不能和原來的差太多,不然很麻煩,簡單講就是這樣

2006-09-23 05:12:47 · answer #2 · answered by 高速單車 4 · 0 0

公尺的原始定義是從北極經過巴黎到達赤道,這一條經線長度的一千萬分之一。
所以是先有公尺的定義,再有光速的測量值,然後再反過來以光在1/299792458秒所前進的長度作為公尺的定義。不然誰喜歡用這麼醜的數字呀?

2006-09-22 07:55:17 · answer #3 · answered by ? 7 · 0 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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