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在台南衝突事件,在距馬外叫囂的民眾,我在新聞畫面看到有個穿戴整齊的男子,在這些人群中一直把人往距馬前推,他在幹什麼?怎樣做可有觸犯法律?

2006-09-21 09:56:25 · 6 個解答 · 發問者 Luca 1 in 政治與政府 政治

6 個解答

觸犯了:
1.妨害自由罪.
2.傷害罪.
3.集會遊行法.
4.違反公共安全罪.
5.內亂罪.
因單一事件而觸犯兩條以上法律時.應以最低本刑較重一條法律審判.
(比如小偷打破玻璃. 進去行竊. 則犯了竊盜罪及毀損罪. 應以竊盜罪論處)
因此該民眾應該觸犯了刑法: 內亂罪.

刑法第104條第一項之加重內亂罪: "以有暴動行為為成立要件" .
暴動云者: "即指多數人結合不法加以腕力. 或脅迫使地方人心陷於
不安之行為而言" .

不過台灣不講法律. 台灣只講權益.
所以包圍總統府沒事. 包圍警察局沒事.
砸車打人打狗者. 當然也沒事了...

2006-09-21 13:49:27 · answer #1 · answered by 怪物 3 · 0 0

真誇張,別人的兒子死不完

2006-09-22 22:05:20 · answer #2 · answered by Luca 1 · 0 0

我自己已經把民視頻道鎖起來了
民進黨這樣做只會把自己搞黑的
我現在都在登記
誰出來造謠
誰亂講話
誰的宣傳車在抗議場合中煽動群眾
我感覺民進黨在這兩年的選舉會輸很慘
我以前有投給民進黨過
現在我希望以我選票的力量
來讓民進黨有所警覺
在罷免案中全部退席的民進黨立委
相信大家一定會用選票來唾棄這些人的

2006-09-21 22:32:54 · answer #3 · answered by Extinction 4 · 0 0

--高喊"更營養雞排"、"趕羚羊"
、"賽羚羊"----cool

2006-09-21 21:36:33 · answer #4 · answered by 報國 2 · 0 0

....ㄜ....."更營養雞排"、"趕羚羊"
、"賽羚羊"。

2006-09-21 16:59:50 · answer #5 · answered by Anonymous · 0 0

我看到了,還聽到後面的人高喊"更營養雞排"、"趕羚羊"
、"賽羚羊"。

所以說在這樣有可能失控的場合,除非自己願意成為箭靶
、炮灰,願意承擔後果,否則盡量避免參予。

2006-09-21 10:16:40 · answer #6 · answered by ~~初學者六級~~ 7 · 0 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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