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我有一個女生的朋友 她因為前公司老闆對她很好 所以當公司有問題時幫公司作了保證人, 但是後來前公司老闆的公司卻惡意倒閉, 把錢洗出去, 請問有沒有辦法撤銷當保證人呢? 還是可以告他詐欺呢? 如果告他詐欺勝訴, 是否可以不用償還債務呢? 我的那個女生朋友沒有拿到半毛錢, 只能說 女人總是喜歡聽好聽的所以被遠大的夢想給迷惑了. 麻煩各位大大幫幫忙, 小生感激不盡!!

2006-09-18 23:59:16 · 5 個解答 · 發問者 0_0 1 in 政治與政府 法律與道德

5 個解答

據我所知,保證人可以主張民法745條先訴抗辯權,亦即,債權人需先就主債務人之財產強制執行而無效果,才能對保證人主張債權。

公司老闆係公司負責人,其對於公司業務執行如有違反法令至他人受損害,與公司負連帶賠償之責。參考公司法23二項。據此,可以主張老闆亦系主債務人,需先對其財產強制執行無效果,才能對保證人主張債權。

承上,所謂的違反法令,又是另一回事了,可能是刑法問題。

只是粗淺的回答,請再多參考喔~~

2006-09-19 05:36:26 · answer #1 · answered by 尚儒 3 · 0 0

常在路上都會拿到有關資金借貸的傳單,甚至機車上也常有民間借貸的貼紙
但卻不知道是否安全可靠合法?還是高利貸?這方面真的要很小心才是
才不會因為急用或求一時的方便,反而更加造成日後的麻煩與爭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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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14-04-13 03:50:22 · answer #2 · answered by Anonymous · 0 0

擔保人就必須負「擔保之事務」為履行之責任,本事件中所述係擔保該人向銀行貸款為清償之保證,當債務人逃逸或無法還款時,債權人自然得向擔保人要求償還債務。民法規定得相當清楚,這跟老闆惡意倒閉是兩回事,依據合約你的朋友還是必須負責還錢,而且不能撤銷擔保。很抱歉!讓你失望了!唯今之計,就是想辦法把債務人找出來解決問題,否則銀行只認合約,不會管擔保人是什麼身份的。

2006-09-19 05:13:08 · answer #3 · answered by 行走知識江湖TONY哥 7 · 0 0

告老闆詐欺勝訴是對老闆.法律是針對老闆處分或追訴甚至通緝但是銀行方面找不到老闆就找保證人了.除非你朋友也躲起來.兩個都被分別提告.不然~你朋友還是要償還的.最後可能是採取分期付款每月還多少的方式處理.法律上還有考慮到你朋友每月的所得及基本開支.扣除後償還銀行你朋友則要另一方面的追討或提告逃逸的老闆.這又是另外一個部分了.銀行行使債務權利不會因此分開的

2006-09-19 02:25:35 · answer #4 · answered by ? 6 · 0 0

如果可以撤銷,銀行就不用找擔保了,所以你那位朋友現在應該是要還這筆債= =......以上為個人想法~錯見諒

2006-09-19 00:41:25 · answer #5 · answered by 歐歐 6 · 0 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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