因停車被開單引起糾紛向該地分駐所申訴.碰到態度惡劣的警察.該如何自救.要向哪單位檢舉告發.....
2006-09-19 12:08:02 · 5 個解答 · 發問者 gigi 1 in 政治與政府 ➔ 法律與道德
在生活中...
難免~是會遇到,需與警方幫助
當遇到態度惡劣時
的確是~ 讓人更加惱怒
提共你處理方式如下
( 1 ) 當下可馬上向~警察駐所( 所長 ) 反應
或是~在場的其他員警反應
( 2 ) 如 (所長) 沒做適當處置
你可在前往或是電話
向處理你案件警察所之( 分局 )反應
( 3 )若是還是~ 無法得到滿意解決
當然~ 就是再往上一曾嚕!!
其實~通常在這管道
分局就一定會處理了
輕..告誡當時處理案件員警
重..記申誡或是記過處分
嚴重時~甚至會連帶處分,直屬上司
其實~民眾有所反應
警方是一定會有所處理的
只是~民眾通常是不會得知
因為~警方少是上門道歉或是擺桌說..拍謝
內部~口頭訓示或是記過
我們是不會得知的
千萬~別認為我們的反應
警方都能會視若無睹
或是當是放屁~
提共你警政署網站
你可在裡面,找尋到各地警察機構
http://www.npa.gov.tw/NPAGip/wSite/mp?mp=1
2006-09-19 12:59:30 · answer #1 · answered by 月亮 7 · 0⤊ 0⤋
可以將過程E-mall到當地縣政府,向縣長投訴,因為我自己也受不了警察那一付自以為了不起的樣子!!
2006-09-29 18:16:11 · answer #2 · answered by 白茉莉 3 · 0⤊ 0⤋
可以打電話向警政署
或是他們局裡的組長
最嚴重還會被記過
2006-09-19 15:19:17 · answer #3 · answered by PEI 2 · 0⤊ 0⤋
按程序一般是向該分駐所的直屬上級單位(即分局)申訴即可,但處理時效可能較慢,建議可直接向該縣市之警察局督察室提出申訴,督察室會立即處理,時效上較快而且也比較不會被吃案或壓案
2006-09-19 12:26:09 · answer #4 · answered by 包公 7 · 0⤊ 0⤋
唉~~很遺憾
不是說不能舉發
我曾經跟你一樣
有一次我去碼頭接我同學
因為我一時的疏忽
想說停一下紅線 沒發現警察來了
後來他要開我單
一付趾高氣昂的樣子
我當場就覺得你警察了不起唷
好像是抓到我什麼罪
你一付我犯了什麼一樣 殺人
超兇的
後來就對槓起來
後來旁邊另一位警察就拉拉他說 算了
另一位警察就跟我說他脾氣不好
大家都是為了口飯吃
我想說就算了
我就覺得你開單沒關係
畢竟是我錯在先
可是你態度也不能這樣呀
後來我就氣不過
因為他開單有寫他的名字
我就寫mail去他們警局檢舉他
雖然他有回信說要調查
還不是不了了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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唉~~~當下另一位警察跟我說
不管怎樣
也不要硬碰硬
就放軟講
得了這次教訓
之後警察再怎麼兇
放軟他也不會跟你硬碰硬
其實也不是大部份警察這樣
如果有一些警察這樣惡搞還是要去檢舉一下
雖然不會有什麼效果
至少他們會有所警惕
2006-09-19 16:23:37 補充:
所謂官官相護如果真的不是你的錯你要是真的被氣不過可以投訴媒體~~~他們會更警惕
2006-09-19 12:20:40 · answer #5 · answered by ? 3 · 0⤊ 0⤋