最近一則新聞, 某人因為只偷一床墊而被警方開51槍致命, 受到輿論之批判, 本人因為在美國待好一陣, 這種事在美國不足為奇因為美國有規定拒捕者得以開槍逮捕之, 所以警察在美國是很有權威的even你在如何有錢都要遵照指示, 不像台灣被攔檢每個都敢嗆聲, 知不知道我爸是誰我認識誰誰誰, 小心我找媒體告你,那個單位的?總之我覺得台灣警察一點尊嚴都沒有, 怕東怕西的開個槍還得怕執法過當怪不得感覺上警察就是少惹事為宜, 當然我相信如果台灣真能做到像美國的權力下放, 那麼考試制度還有人品的考量上就應該更趨於嚴格謹慎, 美國警察底薪約台幣7萬, 但他們值勤的責任是很重的所受的訓練也是超嚴格!想聽聽各位的想法~謝謝!
2006-09-19 09:41:52 · 14 個解答 · 發問者 vivian 3 in 新聞與活動 ➔ 最新活動
我是覺得看到這報導...人民應該要以第三者比較冷靜的態度來看這件事..而不是站在受害者家屬的同情立場來數落警察..說警察殘忍..就算是槍擊要犯被槍斃是活該..犯人家屬自己也是非常傷心的..這太不客觀第一..當時的情況本來就很敏感..當天挺扁現場就已經充滿火藥味了..警力大量增派人手..就怕一個不小心擦槍走火演變成大規模流血事件...警察當然每個都崩緊神經...剛好遇到一個穿倒扁衣的來鬧場...還不是人來而已..是要開車衝...那可不是鬧著玩的..第二..當時犯人立即加速逃逸..還衝撞警察..新聞報導..那個什麼警察善良風氣的發言人說..[那個犯人就算衝撞警察.也只有幾秒..這樣就開槍擊斃..實在太過分了..]..我只是覺得..衝撞還有要分幾秒的嗎??...踩下油門一秒就直接輾過去了..還要去算幾秒才能反制行動嗎??..這犯人拒絕臨檢是事實..衝撞警察也是事實...這樣還是不能開槍??..要等到有警察已經死在輪下了才能行動嗎??第三..新聞報導寫到..警方一共開了51槍將歹徒擊斃..這裡有寫到不曉得有沒有人去注意..他說51槍包括了對空鳴槍...既然已經拒捕..加上衝撞警察逃逸..在追了那麼長的距離還對空鳴槍警告了...犯人還是不停..警方也收到線報說這人是通緝犯..當然是不能放過的...都對空鳴槍了還不停...他是吃定警察真的是嚇唬他而已嗎??第四..犯人的姊姊說..這個弟弟從小就反骨叛逆..前科累累..但是最近已經洗心革面要從新做人了..為什麼社會不給他一次機會...指著螢幕上警察開槍擊斃他弟的畫面直說太殘忍了淚流滿面...但是..警方在調查後..發現這名犯人在上個月才剛犯下檳榔攤的偷竊案(還是搶劫有點忘了)..還有一些也是最近才剛犯下的案子..這樣叫有洗心革面嗎??...犯人的媽媽只說了一句話...[我就知道他這樣不學好早晚會出事的]..並沒有多說什麼..以上..我是覺得並沒說說太過血腥殘忍的部分啦..執法過當..就交給警方內部自己去調查囉...我只是想說...打死一名前科累累..死不悔改的犯人..儘管只是小偷小賊...對社會都是貢獻..而不是只想著去追責警察執法夠不夠人性..有沒有情理..警察飆車追犯人也是冒著生命危險的..人家一樣有家人有父母...在顧及社會治安之餘...卻還要擔心會不會被輿論轟的裡外不是人...那乾脆警察都閒閒的開車巡邏輪班等下班好了...治安也不用管了..把最基本的工作做完就等退休就好...難道這樣有比較好嗎??
2006-09-19 16:38:57 補充:
這就是為什麼逃逸的嫌疑犯..警方都已經對空鳴槍了...他還是敢不停..敢繼續跑給警察追..
就這次的案子..希望能給那些勇敢逃檢的宵小..能有一些警惕..
凶惡的歹徒..都能登高一呼變成電視機前的悲情英雄..
執法嚴厲一點的警察卻輕易淪為被指責的對象..
叫警察要不偷懶..要不吃案..要公正廉明..要不私相收授..要執法確實..又兼顧人情義理..被媒體炒被民代罵被人民譙..那乾脆叫神仙來當警察好了
2006-09-19 10:24:16 · answer #1 · answered by 棨 7 · 0⤊ 0⤋
用槍有很多考量因素..通常目的只能制服嫌犯而不是殺嫌犯
因為不能瞄準要害所以才會開那麼多槍
2006-12-03 20:04:42 · answer #2 · answered by Izze 2 · 0⤊ 0⤋
先生你想太多了,如果你想知道到美國拒絕臨檢會不會被開槍,不必問華裔的美國律師,又不是他在臨檢,你可以親身體驗,到美國拒絕臨檢到時候變蜂巢可不干我的事
2006-10-14 15:16:57 · answer #3 · answered by joe 7 · 0⤊ 0⤋
剛剛看了新聞的真相報導,看到全程的追捕過程,警察已經欄了很多次,連輪胎都被打爆了還繼續鑽,沿途還撞倒了機車,最後被幾十名警察包圍用槍指著,他還繼續加速逃跑,難道警察的槍是玩具槍嗎?當然會被打死!不然警察有槍是做什麼的?
2006-09-24 20:36:03 補充:
會開51槍裡面,有很多槍是對空鳴槍和射爆輪胎,開了4x多槍算是很仁慈的,因為沒有直接瞄準要害來射擊。
2006-09-24 16:32:28 · answer #4 · answered by 阿丞 2 · 0⤊ 0⤋
我只能說死好!!警察哪點有錯,錯就錯在沒一槍斃命,浪費了太多子彈,都已經給嫌犯那麼多次機會要他停車,還要衝撞,啥叫只有逃逸,你們有沒有想過他未啥要逃,線報是指出他持有槍械ㄝ,還貼隔熱紙你看的進去有鬼,你知不知道他有沒有拿槍瞄你,今天在美國嫌犯早死了,還給他跑那麼久勒,不應該助長這種有罪的人好像變英雄,警察執法變狗熊。
2006-09-22 22:48:05 · answer #5 · answered by ? 1 · 0⤊ 0⤋
贊成警察!!!現在社會好像變成在可憐犯罪者。但那也是他自找的,偷一個床墊需要逃成這樣嗎?
2006-09-22 18:19:23 · answer #6 · answered by foxmonkey 2 · 0⤊ 0⤋
台灣雖然常在警界中發現一群害群之馬
但大部份的警察都很優秀的
我個人認為
這次我們應該支持警察們
誰會知道那位先生車上有没有大批毒品或槍械
誰會知道在這過程中對方途然對警方開槍
誰會知道在過程中撞死路人甲或路人乙呢
我們台灣的警察對一個拒捕者都没有資格那麼我們的警方有什麼公權力呢?
請我們客觀點 支持認真的警察
或者這件事件中有自己的親人朋友被撞傷了才會覺得警察做的好呢?
2006-09-22 12:33:16 · answer #7 · answered by 維多利亞 5 · 0⤊ 0⤋
衝撞警方後加速逃逸的車輛,誰知道車內有沒有槍械呢?何況警方接到的電話是車上的人持有槍械。開槍的員警一定有考慮到很多吧!當時附近是有很多民眾的,萬一那台車是個勇敢的「自殺炸彈」那怎麼辦?死他?死民眾?站在員警的角度去想,他只是在執行他的工作而已,沒有警察喜歡隨意開槍射擊百姓的。
2006-09-20 20:48:19 · answer #8 · answered by 幽瀧玄慶 1 · 0⤊ 0⤋
其實警察真的很辛苦(雖然我有時被開罰單時,也是很不爽警察的作風ˋˊ),這次警察的立場並沒有錯,當一個(正常)的人民,遇到警察臨檢,你會跑給警察追嗎?一定就是你有犯罪才會害怕警察咩!而且人民拒絕警察臨檢,警察又認為嫌犯有犯罪事實,是可以直接開槍斃掉嫌犯的喔!
就這個案件來看好了,嫌犯偷竊床墊(而且還疑似有槍械),本來就不是一件大案件,也罪不致死,只是他太白目,不停車還衝撞員警,單單就衝撞員警這一條,就可以直接開槍..
現在嫌犯的家屬還在媒體上面大言不慚的抨擊員警執法過當,真是非常可笑的家庭,(他弟的生命就是生命,警察的生命就是糞土)犯罪者提倡人權,警察就活該倒楣死好,這是什麼社會阿?
2006-09-19 14:27:42 · answer #9 · answered by 簡單就好 6 · 0⤊ 0⤋
你們有沒有想到?
犯人只有逃逸(雖然車子也可說是殺人工具?)
並沒有攻擊警察
警察= 有槍 =有武器
是一面倒的強勢, 有需要開那麼多槍嗎? 沒有連絡其他警察包抄嗎?
......
那一天, 你也碰到濫用公權力對付你
(像南橫稿軌案?)
你也會不有不同的想法?
2006-09-19 11:33:00 · answer #10 · answered by ? 7 · 0⤊ 0⤋
台灣人重感情嘛…又是佛教盛行的國家,宣導警方正面形象的資訊太少(不管是戲劇or新聞),讓民眾逐漸對警務人員不尊重~媒體要負一些責任
2006-09-19 09:50:04 · answer #11 · answered by ? 4 · 0⤊ 0⤋