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因為我先生在19歲時,當時的女友懷了一個小孩,我先生當時要娶她,因為聘金問題談不攏,所以一直都沒結婚,孩子出生後女方母親有打電話給我婆婆說妳們幾天內若沒人看孩子,他孩子要送人領養,可是過幾天後又打電話說小孩子沒送人,之後就不了了之了!事隔7年了,中間這段時間也都沒有聯絡了,小孩出生到現在我先生她們也都不知道小孩子是否還在,可是最近小孩子的媽媽跑來找我先生,跟我先生說小孩子長大了需要錢讀書,要跟我先生拿錢,想請問一下我們一定要給他小孩子的錢嗎?我先生一定要付這個責任嗎?

2006-09-19 08:22:08 · 4 個解答 · 發問者 Ada 1 in 政治與政府 法律與道德

4 個解答

妳先生你一定要付錢給小孩~
畢竟那是他生的(除非驗DNA不是妳先生生的)
根據民法法律條文:
第116-2條 父母對於未成年子女之扶養義務,不因結婚經撤銷或離婚而受影響。
而且勢必須扶養到小孩1滿18歲(如果小孩有繼續讀大學或升學~~~要繼續扶養!!)

2006-09-19 12:51:59 補充:
更正~是扶養到18歲(如果小孩有繼續讀大學或升學~~~要繼續扶養!!) 另外~~不管有沒有結婚~~只要是直系生的小孩~~就是有義務~~例如~~前幾年齊擎的例子~~他的小孩和生母也是控告生父未盡到扶養責任!

2006-09-19 12:52:27 補充:
還有~~是針對那各小孩應該的教育費用~~你和妳先生必須和他以前的女友達成協議~~~~~~~~~~看是每各月要給多少錢的教育費用!畢竟................18年很長(如果小孩的媽要追溯0-7歲的費用,那是應該的!)況且~現在孩子7歲囉~~離18歲還有11年~~~~~~~~~~因此,你們必須有協議~~~~不然對方是那種會吭錢的那妳先生錢拿過去也是白拿~~因為沒有協議條約!正所謂要*黑紙白字*!!!另一方面萬一真的對方去給你控告,那你們也沒有協議書在的話~~~~那你們會敗訴!

2006-09-19 12:54:10 補充:
拍謝~~是民法第1116-2條!我少寫一個1

2006-09-19 08:42:42 · answer #1 · answered by 沙邦尼女孩▃ξ 7 · 0 0

我一直都有過敏狀況,是最近才知道要用防螨寢具的,因為醫師建議我用,我也考慮了很久,想說要買就買最好的,上個月趁網站有折扣的時候買了一組【北之特】防蹣(螨)寢具來用用看,真沒想到~~現在覺得過敏狀況有改善多了。雖然比一般的貴一些,不過~真值得!對了~到官網購買比百貨公司專櫃還便宜喔! ^^

2014-05-11 23:05:42 · answer #2 · answered by Anonymous · 0 0

有關子女請求權
僅有生活費用及教育費用
生父生母都必須共同分擔
不受婚姻有無影響
所以最好透過調解會調解如何負擔
不要私下處理
以免自身權益受損

2006-09-19 09:15:41 · answer #3 · answered by ? 6 · 0 0

妳先去申請妳先生的戶籍謄本,從妳先生的記事欄中看看有無記載「認領」該位小孩的紀錄;若無認領,再和妳先生確認他這七年來,有無私下寄錢或以其他方式提供這位小孩的生活費,若以上均無的話,這小孩「在法律上」不是妳先生的!(就算DNA驗是你先生的)

既然不是妳先生的小孩,就不會有什麼扶養費的問題,當然不用負扶養費;更何況,妳先生若給扶養費,變成對於這小孩「有撫育的事實」,依民法規定是「視為認領」,會因而產生該小孩在法律上與妳先生的親子關係(日後就可以依民法第1114條請求履行扶養義務,並日後繼承遺產)。

所以,請仔細考慮。(若確實不要這小孩的話,那千萬不要認領這小孩,簡單說,妳先生不要對任何人說,這小還是他的~~~~就算有如鐵證般的DNA檢驗證據亦同;若對方起訴確認親子關係存在,那在下建議去尋找律師協助,畢竟這涉及到嗣後有無人來對遺產分一杯羹的問題)

但倘若妳先生已經認領這小孩的話,那在法律上這小孩的父親就是妳先生,妳先生依民法就必須要負責小孩的扶養費至小孩成年(法律明定20歲為成年);而且小孩成年後若無謀生能力,妳先生對他仍有扶養責任,不因他成年而沒有。因此,究竟是否「已經認領」尤為重要,必須先確認。

以上,供參考

2006-09-19 09:15:19 · answer #4 · answered by 維信 6 · 0 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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