在無意中逛到YAHOO網拍"尾翼"時,
發現有一個賣家竟然用我車子的圖片當DEMO,可惡的是我的車牌號碼直接秀了出來
想想應該是之前請業代幫我裝尾翼時,商家拍下來了…
昨天我與商家聯絡,請他將我車的圖片取下,因為這樣侵犯到我的權利了(?1)
商家今天也沒有把圖片取下
有些生氣,不知道可以不可以將網頁存檔後,向他索取我車子的圖片使用費(?2)
(?1)我想這應該是己經侵犯到我的權利了吧?因為我沒有允許他用我車子的圖片。
(?2)可以向他求償嗎?因為商家使用屬於我的車子當招牌。而車號都沒有蓋起來。
謝謝大家
2006-09-19 02:31:55 · 1 個解答 · 發問者 ? 2 in 政治與政府 ➔ 法律與道德
謝謝「行走知識江湖的Tony哥」,說的非常的清楚,讓小弟茅塞頓開。現在小弟知道該怎麼做了…
2006-09-19 06:22:11 · update #1
照片的拍攝者自拍攝起始即具有該影像的著作權與使用權,應無疑義,所以其人使用該影像為其私人用途並無違法或侵權之虞。雖然該車輛乃係你來使用,但其外觀或原廠塗裝的著作權應是屬於原車廠設計人,而非授權予你,所以你不能就該無權之物為對方侵權之主張;你所裝上之尾翼若是公司標準規格生產,由你選擇後安裝,亦不能主張該著作權為你所擁有,除非上面的圖飾或外觀乃係經由你設計塗裝或改作為獨特創作,你才可以就該設計向擅自公開發表之人為侵權請求賠償。你的狀況中唯一有爭議的部分是妨害隱私權的部分,亦即其人將某人的車型(可辨認情況)車號及塗裝顏色都明確表示,顯然有洩露他人車輛資料之嫌,你可以請求對方只可以以局部或無法明險辨識為某人所有車輛之方式來為公開展示該影像。你是無權使用該車著作權或商標權之人,所以你就不能為你的車輛被拍來當樣本來求取使用費。
2006-09-19 05:33:45 · answer #1 · answered by 行走知識江湖TONY哥 7 · 0⤊ 0⤋