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一般來說若拿去公証對出租及承租方都是一種保障,可是我的房東他一向都沒有將他的租賃收入報稅,如果現在去公証,政府(或國稅局)就可能知道他有這個收入,他以後可能就必須要報稅且國稅局搞不好會來查他以前的帳,我不想害他又希望自己能有些保障,所以想向各位先進確認一下是否在公証後真會出現他所顧慮的情形呢?

2006-09-18 19:35:52 · 1 個解答 · 發問者 財榮 2 in 政治與政府 法律與道德

也就是說政府是不會從法院處得知屋主有了這筆收入,進而要求繳付稅金了;那如果我在報稅時申報我有租屋的支出,政府就會據此找上房東嗎?

2006-09-19 21:47:17 · update #1

1 個解答

1.公証只是在證明契約係真正的,至於契約內容法院不過問2.何況法院亦未就租賃契約內容等為資料之連線3.故房東係多慮了,我們還沒走到那個階段,不過您倒可明正言順拿去報稅

2006-09-26 23:47:44 補充:
1.是的2.報稅時申報您有租屋的支出,政府就會據此找上房東

2006-09-19 18:33:09 · answer #1 · answered by 佑一 7 · 0 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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