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佛法在世間 不離世間覺 離世覓菩提 猶如求兔角",所謂佛法不離世間法,世間法即可是佛法~~~
"一切有為法 如夢幻泡影 如露亦如電 應作如是觀",請觀食、衣、住、行,有為??無為??如何有為??如何無為??
2006-09-18 19:24:20 · 7 個解答 · 發問者 ? 7 in 社會與文化 ➔ 宗教信仰與靈性
請問回答者,在您生活的食、衣、住、行是有為,還是無為??有為是??無為是??
2006-09-20 17:44:30 · update #1
切身問題,請切身體會,在下自觀,自體會己之食、衣、住、行,您也自觀,自體會己之食、衣、住、行,縱使在下能觀,能體會您的食、衣、住、行,卻未必是在下的當下~~~
2006-09-24 08:44:54 · update #2
世間法性空,即是出世間法。
佛法在世間 ,不離世間覺︰這是告訴我們一切法同體。
世間法本是因緣生.因緣就是性空,這是理體。
一切有為法.如夢幻泡影.如露亦如電︰這是事體 。
事體是假相,但不是假的。假相是生住異滅。假的就不存在,
能夠理事圓融,就是世間法性空,即是出世間法。就是有為即是無為。
能如是觀"佛法即是世間法。生死即是涅槃.煩惱即是菩提。
這些都是同體。同體也不是有相,而是因緣和合。因緣和合本身不變,但隨緣起萬相。這同於眾生心體。所以萬法同體,有情、無清同源種智。有情稱佛性.無清為法性。性就是萬法的本體。在此就入理體中。進入理體就圓融事體,此時是無為法。
華嚴經分為事法界、理法界、事理無礙法界、事事無礙法界。
金剛經的一切有為法.如夢幻泡影.如露亦如電︰這是事理法界 。因為一切有為法是生滅。如夢幻泡影.如露亦如電是空。
事事無礙法界,請上本人網站︰華嚴經合論:或離世間品。作聞思修。
http://player12345.myweb.hinet.net
2006-09-29 16:22:08 補充:
無為如果是自然也是邪見
2006-09-19 06:43:07 · answer #1 · answered by 融空 7 · 0⤊ 0⤋
到下面的網址看看吧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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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14-08-07 15:11:04 · answer #2 · answered by Anonymous · 0⤊ 0⤋
給殺人魔王耶和華~~~有興趣請參考~~~
http://tw.knowledge.yahoo.com/question/?qid=1206092405899
2006-09-28 22:50:15 補充:
食可食物,何物可食??衣可衣服,何服可衣??住可住處,何處可住??行可行為,何為可行??
食的是山珍海味還是食,食的是粗茶淡飯也還是食,衣的是綾羅綢緞還是衣,衣的是粗麻布衣也還是衣,住的是深院大宅還是住,住的是簡屋漏室也還是住,行的是百乘寰宇還是行,行的是牛步鄉間也還是行,食衣住行中夢幻泡影,如霧亦如電的是什麼??如何安樂離苦??
食止飢,衣蔽體,住隱身,行知足,五斗米之樂??錦衣之華??樓閣之貴??行至何方??千乘之足??遍地美食??可有便衣??別館??食、衣、住、行,為什麼??
2006-09-28 22:50:40 補充:
在下以為,無為方近道,有為方判道,食物入食道,無礙即行,衣物能入道,無礙即行,住處接通道,無礙即行,行為可知道,無礙即行~~~切莫刻鵠不成尚類鶩,畫虎不成反類犬~~~
2006-09-29 21:18:55 補充:
華嚴大德~~~此話怎講??在此也恭喜您當選最佳解答~~~
2006-09-24 09:16:34 · answer #3 · answered by ? 7 · 0⤊ 0⤋
佛法在世間,不離世間覺,
主要是因為天道太快樂,下三道太苦,都無法修行。
唯有在人間是苦樂參半,
尤其是苦的時候較有機會思考人生問題而下工夫修行。
修行要把握在人間的機會。
因為出世並非拋棄世間的一切,躲到深山去修行;
而是指超脫三界,達到佛菩薩的思想觀念與境界。
入世則是將佛菩薩思想觀念落實至世間,
因此,入世的主要目的是為了出世,
亦即將佛的教導,「諸惡莫作,眾善奉行,自淨其意」,
落實於世間,讓所有眾生解脫無煩惱。
故出世法包含世間法,世間法不等同於佛法。
「應作如是觀」,指應有這樣的思想觀念。
凡夫用的是意識心,一切現象皆屬有為法;
無為法是聖境界,沒有食不食的問題,
如同 釋迦牟尼佛在金剛經中不承認有說法一樣。
2006-09-19 10:56:52 · answer #4 · answered by ausp 3 · 0⤊ 0⤋
有所求有所得是所謂有為,無所求無所得是所謂無為.想分別食衣住行是有為
還是無為是有為.不要想那麼多是無為.
應該就是這樣阿.
2006-09-19 03:58:56 · answer #5 · answered by 維平 2 · 0⤊ 0⤋
嗯...板主的疑問與說法...的確相當有知識性...
正如你所懷疑的....古時候的歐州人...也提出來過
基督教從古至今一直為人類帶來莫大的災害 ,
尼采曾說 基督教是人類一個永恆的污點一點也沒有說錯 ,
耶穌的死 ,整個歐洲隨即無日安寧 ,我們反對基督教 ,
主因是它給人們的麻痺性及對社會的破壞。
1) 鴉片的生活
首先 ,一個健全的社會建基於廣大群眾的辛勤勞動 ,
共同建設文明社會 ,幸福生活 ,但是基督教卻宣揚消極厭世思想 ,
讓人沉溺於天堂福樂的虛幻幻想中,基督徒的生活宗旨是事奉神 ,
以傳教為己業 ,響往 “屬靈”生活 ,換言之 ,越“屬靈”就越沈迷教會生活 ,
他們就越不思進取 ,持這種生活宗旨的人 ,實無法對社會作出貢獻 ,
難怪尼采說 :「基督徒畢生的事業就是使人類病弱以歪曲善惡和真假概念
以危害生命和誹謗世界。」
2) 引起宗教糾紛
基督教不斷製造社會上人與人之間的糾紛 ,教會攪小圈子愛 ,小人道德 ,
排斥異己,攻擊他教。而且不斷宣揚排斥異教歧視和仇殺異教徒的思想。
從歷史的教訓可知 ,一神信仰的信徒的宗教信徒是特別變態的 ,
遠至歷史上的宗教戰爭 ,近至近日歐美的基督徒在中東的軍事侵略。
所以不難理解 ,基督教教會從古至今都是充滿血腥的。
3) 殘殺異己
基督徒殘殺異己的歷史比比皆是 ,酷刑對付異教徒自古皆然 ,
如被基督教尊為聖徒的賽里爾是狂熱的基督徒 ,
約在公元422至444年之間被任命為亞歷山德里亞的監督 ,
他利用監督的地位煽動居住在該地的猶太人 ,作大規模的屠殺。
4) 破壞倫常關係
基督教破壞倫常關係,摧毀倫常之愛。
耶穌的教導明顯有違家庭倫常,百行孝為首,然而基督教教導我們大逆不道:
“你們不要想我來是叫地上太平。我來,並不是叫地上太平,
乃是叫地上動刀兵。因寫我來是使兒子反抗父親,女兒反抗母親,
媳婦反抗婆婆。人的仇敵,就是自己家裏的人。”(馬太10:34-36)
“因為我來,是叫人與父親生疏,女兒與母親生疏,媳婦與婆婆生疏‧
人的仇敵,就是自己家裡的人‧愛父母過於愛我的,不配作我的門徒,
愛兒女過於愛我的,不配作我的門徒。”(馬太10:35-37)
“不要稱呼地上的人為父,因為只有一位是你們的父,就是天上的父。”
(馬太23:9)
“兄弟要陷害兄弟,而置之死地,父親要拋棄兒子,而置之死地。
兒女與父母為敵,害死他們。”(馬太10:20)
“誰來就我,而不憎恨他父母妻子,兄弟姊妹,也不憎恨他自己的生命,
便不能做我的門徒。”(路加14:26)
“「夫子啊!容我先回去埋葬我的父親」。
耶穌說: 「任憑死人埋葬他們的死人,你跟從我吧!」”(馬太8:21)
耶穌的教導如此 ,聖經舊約更有活生生的顯例,亞伯拉罕,耶弗他殺子獻女祭神,
一切一切皆根源於有悖倫理的野蠻宗教。
5) 閉塞人類思想
古代教父德爾圖良曾說 :「因為荒謬所以我信」
這些反動的宗教蒙昧主義思想嚴重閉塞人類思想 ,
基督信徒把一生放在彼岸世界 ,
那麼 ,一切世俗的文化,科學智識皆不被重視。
.......
.......
看看耶穌死時的絕望情態 :
“我的神,我的神,為什麼離棄我‧”(可:15,34)
...連他口中的神都不鳥他了...還管得了你這些徒子徒孫嗎??
(太16:28) 耶穌說“我實在告訴你們,站在這裡的,有人在沒嘗死味以前,
必看見人子降臨在他的國裡‧”
...時至今日,當時聽耶穌講這些鬼話的人 ,都不知死幾回超過了 ,
【耶穌再臨依然明顯沒有實現。】
可見...耶穌真的沒有復活....老早就死透透了..
不曾復活..不能復活..也不會復活......
只有神棍為了個人私利...謊稱捏造復活來騙取利益...
當初因為耶穌平日最大嗜好...便是假裝先知...冒充神的兒子...
於是被羅馬人以違反社會安全秩序把他釘死在十字架上....失血過多而死...
【他只是眾多被釘死在十字架上的人類之一...並無特別之處】
復活說已經欺騙歐美白人2000多年了....
如今歐美各國白人早已不再相信那套鬼話...
聖經那套騙人鬼話千萬別相信,不然死後會下地獄
,「聖經」更是沒有的事;若有的話,那只是一種「走火入魔」的心理變態的境地;再者,即便是在「現世」的人世間的聖經世界,也是屬於一種「墮落」的享樂主義的世界,並非是上帝所追求的「博愛思想」的現世「殺人如麻殘害異己,鬼話連篇」的的世界。人類並非上帝所創,聖經內容世界是互相殘殺,信者會下地獄。
聖經內容世界是
是的,系無影無幾架ㄟ代誌,騙子太多了,可別大意而輕信喔!
知識+正確解答
2006-09-18 22:40:07 · answer #6 · answered by Anonymous · 0⤊ 0⤋
佛法是佛陀對於「現世人世間」的種種感受而來的,並不是平白無故從天而降的;因此佛法不離世間覺,離開世間覺就不是佛法。
佛說三法印:「諸行無常」、「諸法無我」、「寂靜涅槃」,是可以與之相呼應的。
佛說:「諸法實相」。其意是說,諸法皆是表相,不是實存恆有的,分秒都會有變化的,有其生滅性質;因此引申為一切有為法,如夢幻泡影; 如露亦如電;應作如是觀。
而佛教的生滅性質的教理,就是以緣起論的五蘊合和的緣起生滅法,為佛教諸說的根源;可以這麼說,佛教的所有特大乘、大乘、中乘、小乘的教理和種種學說的延伸與發展,都是從緣起論開始的。
所以從緣起論所得到的認知,即然有為法只是一種表相,不是實存恆有的,分秒都會有變化的,有其生滅性質,因此當然就是如夢幻泡影;如露亦如電;應作如是觀也是必然的。
2006-09-24 12:26:12 補充:
常唸「諸行無常」、「諸法無我」、「寂靜涅槃」;了其真實義,可逢兇化吉,消災解厄,自淨其意,潔淨其身,養容美顏,永保青春又美麗。
2006-09-18 22:32:59 · answer #7 · answered by Anonymous · 0⤊ 0⤋