請問一下 我們社區第一次開管委會
但是建設公司在公告上有寫 如不克參加可將委託書給建設公司
會送禮物,但是 這不也但表了建設公司有了投票的權利
是會為違法(他在公告上只說不來的 給他們委託書 會補禮物)
但想想有委託書 不但表有投票的權利了嗎?
請告知他們是否違法
2006-09-17 05:12:22 · 2 個解答 · 發問者 焦糖咖啡 2 in 政治與政府 ➔ 法律與道德
我也知道…但是我是指他們根本沒有說有投票這事
只是說可換禮物…更賤
2006-09-17 15:10:14 · update #1
建設公司何種時機必須召開區分所有權人會議,在《公寓大廈管理條例》有明文規定!站在建商的立場,她們只想順利脫手、完成點交,讓社區不再煩他!您顧慮的對!因為在這個黃金時段,如果建商扶植委員、漠視社區設備缺失修繕或補償要求,將造成住戶一輩子遺憾!所以,您應該表達異議,希望管理委員會嚴肅面對點交作業!至於,委託書的部份,應該沒有違法的問題;換禮物,也只是鼓勵大家出席、使會議達到法定人數的手段之ㄧ。但是,如果不幸的,建設公司有利用委託書扶植委員滲入社區(絕對與點交有關):建議您:應該要求驗票、查明因建設公司當上委員的,有哪些人? 並向所有住戶主張: 這些人不得參予社區點交作業或另成立「專案點交組織」! 以維全體住戶權益!!
2006-09-17 19:21:05 · answer #1 · answered by CTT 7 · 0⤊ 0⤋
其實這樣並沒有違法
你給他委託書就表示你委託他幫你投票
沒有委託書還幫你投票這樣才違法
不過你們社區開第一次管委會
我建議全數參加比較好
地2次以後ㄐ還好ㄌ
第一次會討論很多規定
大家都同意那以後就很好管理ㄌ
不然以後規定一出來然後大家不依規定ㄉ藉口一定是
我不知道 我又沒同意 ........之類ㄉ藉口
絕對不會想到當初寫委託書同意人家代為投票ㄉ事
2006-09-17 06:25:27 · answer #2 · answered by no nickname 2 · 0⤊ 0⤋