我住在市區的公寓式大樓裡,不知為何頂樓的住戶竟然在住家設立神壇。
幾乎每一兩週就會固定舉行法會,動不動又在大樓內燒紙錢,一下子噪音,一下子弄得等整棟大樓烏煙瘴氣,燃燒後的紙錢屑處飛揚,嚴重的影曉住戶的安全跟安寧,忍無可忍之後打給環保局似乎沒見改善,請問惡鄰這樣的行為,是不是已經觸犯環保法?到底要怎樣才能制只這樣的行為繼續下去!!
2006-09-17 12:10:41 · 4 個解答 · 發問者 ? 1 in 政治與政府 ➔ 法律與道德
建議您應該先針對煙霧噪音,拍照、錄音後,直接向神壇負責人交涉:要求不要擾亂鄰居生活與起居,否則將依法舉發!並且告訴他:做人都讓人不舒服了;人類的我,都不歡迎你上樓了;神佛怎會喜歡他上天!
2006-09-22 02:48:54 補充:
以《公寓大廈管理條例》來說:如果對方太誇張,改變建物外觀:可以用第八條舉發!香爐佔用公共空間:可以用第十六條舉發!如果依據我的意見訂定規約並規定噪音、空氣污染屢勸不聽,超過?次的話,視同違反規約情節重大....。可以依據第22條:利用大會決議、訴請其出讓所有權(就是趕出去的意思)!!
2006-09-24 07:56:07 補充:
進廣告(發呆沉思中,與發問人無關)~這網路上棄置發問、不負責的網友還真不少!!
2006-09-24 21:06:44 補充:
報警沒用!!
2006-09-17 18:56:00 · answer #1 · answered by CTT 7 · 0⤊ 0⤋
那請問報警有用嗎
2006-09-24 08:37:45 · answer #2 · answered by ? 1 · 0⤊ 0⤋
環保署的環保新聞上面有談到:
【中元普渡 不燒紙錢 淨心淨空氣 最環保(環保新聞/訊息快訊)2006年8月07日 星期一】
環保署提醒大家,露天燃燒紙錢是違法行為,有污染事實且經查獲者,可對行為人處新臺幣5,000元以上,100萬元以下罰鍰,罰則不輕。
環保署也呼籲民眾,中元節不要燒紙錢,凡事心誠則靈,以徒手或鮮花素果等方式祭拜,可淨化心靈,又不會污染空氣,一樣會得到神明的保佑,才能環保又健康。
2006-09-20 17:20:00 補充:
民眾若露天燃燒稻草、垃圾、樹葉或其他雜物均屬違反空氣污染防制法的行為,依據空氣污染防制法第二十九條第一項第一款:「一、從事燃燒、融化、煉製、研磨、鑄造、輸送或其他操作,致產生明顯之粒狀污染物,散布於空氣或他人財物。」,處新臺幣五千元以上十萬元以下罰鍰,若致發生車輛造成傷亡時,必須負刑事責任;或依社會秩序維護法可處新台幣六仟元或以下之罰鍰。
2006-09-20 13:13:42 · answer #3 · answered by 好樣的 4 · 0⤊ 0⤋
最討厭這種不尊重別人居家環境的人
2006-09-17 12:30:04 · answer #4 · answered by 大軒 1 · 0⤊ 0⤋