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大樓結構是~~二樓以上同一方位ㄉ住戶,糞管是共用的,也就是說: 住在前門的人用的糞管,住在後門ㄉ糞管是分開的。2.依照大樓管委會ㄉ法律:(有點長)壹. 公寓大廈管理條例第10條,第二項: 共用部分、約定共用部分之修繕、管理、維護,由管理負責人或管理委員會為之。其費用由公共基金支付或由區分所有權人按其共有之應有部分比例分擔之。但修繕費係因可歸責於區分所有權人或住戶之事由所致者,由該區分所有權人或住戶負擔。其費用若區分所有權人會議或規約另有規定者,從其規定。→如可確定為共用部分之損壞,自應由基金支出,或共同分擔。我可以要求大樓管委會並且徹底檢查化糞池並且大翻修,由管委會來出錢嗎??3.這次我周一發現問題,但是管理員不去通報管委會長,周四發生糞水外流,周四晚上通馬統之後,周六晚上又發生外流ㄉ意外,若是因為化糞池快要滿出,沒有按時定期抽水肥造成的事故的話,是否可以歸在管理員以及管理委員會ㄉ疏失??我可以爭取到怎樣ㄉ權益呢??
2006-09-16 20:30:36 · 1 個解答 · 發問者 CHEYANG 6 in 政治與政府 ➔ 法律與道德
主委是一各婦道人家
只會出一張嘴
沒有效率處理事情
最後是我四處問清楚~~自己打電話再來回報讓他知道
有夠衰
2006-09-17 19:23:08 · update #1
講實在話
大家都是抱著自掃門前雪ㄉ心態
不是自己的事故
就不願意緊急處理
我們住戶少,算單純的
但是作主委也是大家推來推去
~~願意花心思管錢
~~叫人來維修已經是不錯的ㄌ
畢竟他是無給制ㄉ職務
2006-09-18 04:50:34 · update #2
依據《公寓大廈管理條例》公共管線堵塞!須由管理委員會處理!「大樓污水系統」係每年招聘專責單位處理公務之ㄧ,以住戶立場,當然可以請管理委員會針對公共設施處理狀況,進行說明!.如果管理委員會年度中,已僱請污水廠商定期處置: 應追究廠商是否盡責?並提出報告! (損失部分如為廠商未盡責所致,可依約要求廠商賠償).如果管理委員會年度中,未處理污水系統,導致您的損失, 可依據您所蒐證的狀況,請求處置;並且,要求管理委員會履行責任、 清理化糞池(錢由公款出)!.如果管理員未通報,最好是以「怠忽職務」方式,要求予以懲罰!至於,管理委員會失職,則可依《公寓大廈管理條例》:未盡督導責任。要求賠償,並依法向公所舉發罰款!
2006-09-20 22:08:14 補充:
不見得要真的依法辦理,但是,讓管理委員會知道遊戲規則,不是也是好事嗎?
2006-09-16 21:55:36 · answer #1 · answered by CTT 7 · 0⤊ 0⤋