大樓頂樓設置基地台 頂樓住戶可以求償嗎 ?
有沒有法律依據呢 ?
請法律專家幫忙
感謝......
2006-09-16 17:50:45 · 2 個解答 · 發問者 北方星 4 in 政治與政府 ➔ 法律與道德
管委會說民國86年以前不需經由頂樓住戶同意
所以私自架設
近日才由住戶發現
所以有人提議反對架設
2006-09-16 18:27:29 · update #1
依據[公寓大廈管理條例]頂樓裝設基地台或廣告物,應經頂樓住戶同意!請問〔基地台裝設〕,是否經過某種程序?
2006-09-17 02:32:05 補充:
《公寓大廈管理條例》針對有關頂樓住戶權益問題:的確是自九十三年開始實施的!然而,雖云既往不究;惟,公共區域仍屬於住戶全體所共有!亦即:頂樓空間為所有住戶之財產,任何人不得擅自處分;除非經過所有住戶同意!否則,頂樓基地台應拆除,並應復原陽台原貌!!另外,有關頂樓公共區域之運用,亦可利用住戶大會(區分所有權人大會)時機,提案、要求表決後,責由管理委員會依據大會決議行事;違反決議時,可向公所舉發、依法罰鍰!!
2006-09-16 18:11:13 · answer #1 · answered by CTT 7 · 0⤊ 0⤋
我想知道... 一定要表決嗎,
如果大家都同意裝基地台
只有我一個不同意,
他們還是可以裝嗎?
2008-12-25 21:29:20 · answer #2 · answered by ? 2 · 0⤊ 0⤋