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nglish Deutsch Français Italiano Español Português 繁體中文 Bahasa Indonesia Tiếng Việt ภาษาไทย
所有分類

18歲又10個月的年青人
因交通事件(車輛損壞),被判10~30萬元
  假如年青人被判賠,不履行的話那年青人的父母會不會被牽連到呢?
  有什麼辦法可以讓父母不受牽連?
  對年青人會有什麼影響?
  在這個案件裡18歲以上到底算不算成年人?(法條為什麼有18,又有20)

十八歲為刑法規定的成年(刑法第18條)
二十歲為民法規定的成年(民法第20條)
年滿二十歲才能投票是憲法上的規定(憲法130條,年滿二十歲,有依法選舉之權...)

2006-09-15 08:49:34 · 3 個解答 · 發問者 ? 1 in 政治與政府 法律與道德

車上有人受輕傷
那他可以提刑事訴訟嗎?

2006-09-19 08:26:57 · update #1

3 個解答

先釐清一個觀念,我國法律的「成年」是「年滿20歲」(民法第12條參照),刑法第18條只規定「十四歲以上未滿十八歲人之行為,得減輕其刑。」並非說「滿十八歲的成年」。

再者,民法第187條明定,無行為能力人或限制行為能力人,不法侵害他人權利時,以行為時有識別能力為限,與其法定代理人負連帶損害賠償責任。因此,判決已經判定未成年人要負賠償之責,便是認定該未成年人已經有識別能力,因而應與其父母負連帶賠償責任。

不過,民法第187條也規定,如果法定代理人對於未成年人的監督並未疏懈,或縱加以相當之監督,而仍不免發生損害者,不負賠償責任。因此,其法定代理人可以舉證上開情形而免責。

只是,若判決主文是記載這名未成年人應賠償,但卻未記載其父母的話,則該判決僅得對該名年輕人執行,並無法對其父母的財產執行。

而對於法院判賠的判決不履行,結果就是最好一輩子都不要有財產、也不要工作,要不然一有財產或一有納稅資料,很容易就會被查封。未成年人還有大好歲月,為幾十萬元而一輩子不能有財產、只能打地下零工?是否值得,容再三思。

2006-09-24 17:57:32 補充:
有人因肇事而受傷,當然可以提出刑事告訴。不過,要看事發至今是否已逾六個月,若已逾的話,那恐怕沒辦法提告;惟若受傷者未成年或有配偶,則得由父母或其配偶提告(主張知悉在後)。惟刑事告訴有誣告罪反制,建議尋求律師商討後再行決定。

2006-09-15 11:00:22 · answer #1 · answered by 維信 6 · 0 0

被法院判賠,不履行的話青年人的父母當然會受牽連,但如果對方沒有提出假扣押等申請時,就已脫產,無法執行,那就只是一張判決書毫無意義。
這個案件只是民事案件還是刑事附帶民事賠償?如只是前者大概就沒事嘞

2006-09-15 09:05:03 · answer #2 · answered by Tui 6 · 0 0

按民法侵權行為
如侵權人為未成年人
法定代理人即父母應負連帶賠償責任

2006-09-15 09:02:15 · answer #3 · answered by ? 6 · 0 0

fedest.com, questions and answers