承認書重複,以最新的為主,舊的直接蓋作廢嗎?
到新的公司後,發現以往的承認書有兩份,問舊人說以最近日期為主,但是我想舊的應該也要處理掉吧!他回答我決定就好,那我是直接將舊的蓋作廢就好了嗎?還是應該要收回,文管中心不管是否重複,只看研發怎麼給他們就怎麼收,但是研發提供文件的小主管說這是文管的事,他只負責提供資料,重複提供是文管要管的,那我現在要接手提供資料給文管,他們又不管,那我是要收回還是蓋作廢就好~以後我要提供之前是不是要看是否有承認過,若有承認過,只是廠商文件變更不影響功能,是不是可以直接抽換?請各位提供執行的細節給我參考好嗎?
2006-09-15 08:34:06 · 1 個解答 · 發問者 ? 1 in 政治與政府 ➔ 法律與道德
貴公司在文件管制上有漏洞.任何由文管中心控管的文件必須在發行送交使用單位時順便回收舊版,然後歸檔,不能做廢,因為各版本的差異必須具有追溯性.所以文管中心不能拒收.再來,即便是單純文件變更也不能直接抽換,承認書是雙方sign-in的文件,是品質客訴的依歸,因此還是得走流程.
2006-09-17 19:35:31 · answer #1 · answered by emcsolution 7 · 0⤊ 0⤋