想請教............若父離婚後.領養再娶之妻的二子女..而父死後遺有債權...那親生之子女可繼承嗎?若可的話是否和再領養之子女平均繼承?
2006-09-13 13:31:38 · 6 個解答 · 發問者 Anonymous in 政治與政府 ➔ 法律與道德
親生子女的繼承權,除非有特殊情形,例如意圖殺害被繼承人或其他重大事由而可能導致繼承權喪失外,並不會因為父母離婚而失去繼承權。例如離婚後監護權由母親行使,但仍可繼承父親的財產。
至於你問的情形,親生子女和收養的子女,在現行法上的繼承權利是一樣的,因此是「平均分配」。就你說的情況來看,父親離婚後而再婚,則再婚配偶、前婚姻子女及後來收養再婚配偶的子女,均有繼承權,而且是「平均分配」。
以上,供參考
2006-09-13 13:47:54 · answer #1 · answered by 維信 6 · 0⤊ 0⤋
LISA :你要表達的應該是「認領」跟「收養」是不同的吧?
2006-09-13 16:30:22 · answer #2 · answered by 培哥 3 · 0⤊ 0⤋
都可以繼承啊~
2006-09-13 19:54:11 補充:
領養跟收養不同喔!
2006-09-13 15:53:45 · answer #3 · answered by 惠玉 7 · 0⤊ 0⤋
養子女只要有經法定程序完成認養手續 ,其法律地位與親生子女是相同的其繼承權當然也就和親生子女一樣囉 !
2006-09-13 14:26:30 · answer #4 · answered by KENT 7 · 0⤊ 0⤋
親生子女是當然的繼承人,所以一定有權利分到。若父親是「領養」再娶之妻的二子女(即父親是二子女的養父),那麼那兩個子女也可以分到財產。
也就是說,
父親的配偶、親生子女、養子養女,這三種身分的人,要按人數平均分配。
假設:父親有遺產 100萬、妻子1個,親生子1個、親生女1個、養子1個、養女1個。那麼100萬要平均分配給這5個人,所以一人分到 20萬。
2006-09-13 13:44:45 · answer #5 · answered by ? 2 · 0⤊ 0⤋
可以繼承。但是除了親生子女外,領養之子女亦有繼承權
2006-09-13 13:38:58 · answer #6 · answered by Tina 2 · 0⤊ 0⤋