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因個人請人來建造新房子,但建造到一半工頭說不做,而各下包也要向我們收工頭欠它們的餘款,否則各下包也要放管不願做,但工頭欠它們的餘款大於整個工程之剩餘餘款,且因個人請人來建造新房子,故未簽訂任何合約,請問我要如何讓工程順利完成,且不會超出我的預算(工程款)過多。(註:我不願走法律途徑,只願工程能順利進行,除非萬不得移)

2006-09-12 15:43:19 · 1 個解答 · 發問者 Anonymous in 政治與政府 法律與道德

1 個解答

請下包一起開會,告訴他們:錢都給工頭了!現在,大家既然頭剃了,不洗也不行!千萬拜託,幫忙作完工程。如果完工的話,願意再出一半的錢(50%)給大家!找到工頭的話,將要求工頭把錢全部還出來(100%)、再全部分給大家!讓大家可以有150%的收入,安內...「後恩後」ㄚ!!(記得要像陳水扁的歡呼樣子)找不到工頭的話:出50%的錢把案子結了!!找到工頭的話:這些下包全部都是證人,告工頭詐欺、要求賠償!!並告訴下包:拿到賠償的話100%一毛都不會少!!(您還是不用出錢)※搞不好還賺一點

2006-09-24 07:59:21 補充:
進廣告(發呆沉思中,與發問人無關)~這網路上棄置發問、不負責的網友還真不少!!

2006-09-12 16:14:39 · answer #1 · answered by CTT 7 · 0 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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