我已與先生離婚,原本土地及房子都是登記我名下,現要登記在孩子名下請問要如何辦理???但孩子均未滿18歲這樣可以過戶ㄇ?那原本ㄉ房子貸款就是前夫的名子帳戶那現在還需要重新辦理貸款ㄇ?請幫忙我解答一下好ㄇ......感恩大家
2006-09-11 11:55:19 · 2 個解答 · 發問者 EMILY 3 in 政治與政府 ➔ 法律與道德
謝謝你ㄇㄉ幫忙喔.........
2006-09-12 04:36:37 · update #1
1.二親等之間的買賣視同贈與
所以可用贈與方式過戶給你的小孩
但會有贈與稅 (免稅額為111萬 若房屋現值+土地現值未超過 則免課)
土地增值稅
契稅
土地登記規費等費用
2.土地房屋移轉, 抵押權需承受
有的銀行會要求你重新辦理貸款 把前貸款還清
因為小孩未成年 銀行會要求一位連貸保證人
2006-09-11 19:05:11 · answer #1 · answered by FLY 2 · 0⤊ 0⤋
孩子成年與否不影響過戶的執行與效力﹐當然可以過戶。不管是自辦或委辦﹐你一定要先親自到當地的「地政事務所」了解相關手續及細節後再進行﹐唯過戶手續煩雜﹐如果沒有時間及耐性﹐還是委託「房地產代書」辦理比較省事﹐可在電話簿中找到代書電話﹐先在電話中咨商手續與費用等等﹐多問幾家以比較服務態度及獲得更完整的概念﹐以免被敲竹槓。過戶時除了要繳交契稅及增值稅外﹐過戶給直系卑親屬﹐除非能證明孩子是以自有資金向你購買﹐否則還須另繳贈與稅。所以你須先衡量有無這筆預算可以支應。稅的總金額「地政事務所」可以幫你估算。
按照銀行的規定﹐房子過戶都必須知會銀行﹐所以除了跑「地政事務所」﹐你還要和原來貸款的銀行連絡﹐商談有關貸款轉移的事。
2006-09-11 14:43:37 · answer #2 · answered by november_kimo 7 · 0⤊ 0⤋