本人之前有一間房屋委託某仲介公司賣,但一直沒有賣出去。後來有一組客戶親自來找我(我不知他從何管道得知我有房屋要賣),最後也順利成立了。但今天仲介公司打電話給我,說我和他的客戶私下成交已經違約,可能要負法律的責任,我有幾個問題想請教一下。
一、我完全不知和我買賣的客戶他是否有和仲介公司談過,請問我要負什麼法律責任嗎?
二、我要如何得知該客戶是否真和真是該仲介的客戶?
三、如該客戶真是該仲介曾帶看過的客戶,那我應如何自救?
2006-09-11 08:07:34 · 3 個解答 · 發問者 無聊的人 1 in 政治與政府 ➔ 法律與道德
那如果我真的被設計的,我有什麼方法自救嗎?仲介說要寄存證信函給我!我是不知道買方的背景!
2006-09-11 11:41:39 · update #1
是不是被設計還很難說~要看你是否還住在這房子裡才能能判斷,分析給你聽:如果目前還住在房子裡,那仲介帶誰來看過你應該很清楚才對,除非你有給他鑰匙,不然買方來找你的話,當然是因為知道你還住在裡面,想要省下仲介費成交,所以來找你,只是因為你跟仲介還有合約在,而且如果是專任約的話,那你應該要事先問他是否跟仲介看過才對,如果都沒問的情況下雙方就這樣成交了,你的確是可以主張你事先並不知情,當然需要買方作證,不過事關他的違約責任,所以他會怎麼說?當然不會自己扛責任吧~如沒住在房子裡,可是買方卻找得到你,這點就比較奇怪囉,買方是仲介還是徵信社嗎,不然怎麼知道你住哪裡,還是鄰居都知道,他是問鄰居的;不過這裡要提醒一點,首先仲介必須要能舉證這個買方是他帶看過的客戶,而不能只是空口說白話,沒憑沒據的,有可能是看你自己成交了,心有不甘,所以想要用這種方式來威脅你,賺一點仲介費回來至於你問的問題:1.不管是否還住在房子裡,仲介都必須要能證明買方跟他們看過你的房子,這一點並不見得他們能證明,所以你要否認到底,因為你確實不知情,所以你就是表明你不知情,告訴仲介有問題請找買方,你什麼都不知道2.除非這個買方真的跟仲介看過你的房子,而且有簽"帶看確認表"之類的文件,或是買方有簽過斡旋金契約或是要約書,那對仲介來說當然是鐵證如山囉,如果仲介無法舉證,基本上也只是各說各話3.如果真的能證明,你也真的事先不知情,那就和仲介談判有關賠償的責任,一般這種情況是你必須賠償當初委託金額的百分之四給仲介,你可以主張你也是受害者,並非故意的行為,看是否能付個百分之二結案,至於仲介與買方之間,就不關你的事了之所以會認為不是被設計的,是因為仲介不會故意找一位買方來跟你買房子,然後再來跟你要違約金,因為即使如此,買賣還是成立喔,並不會因此而無效,只是你們買賣雙方跟仲介之間會有違約的賠償責任,並不影響原本的交易,既然如此,對仲介而言拿到的仲介費是一樣的,何必要故意這麼做呢?或是你可以補充說明一下更詳細的經過,包含買方當初來找你們時是怎麼說的,再幫你分析一下囉~基本上如果已經確認買方是跟仲介看過你的房子時,那就是看能否花一點錢把事情解決囉,畢竟這是他們原本該得的啊~祝你順利解決囉~
2006-09-18 22:40:43 · answer #1 · answered by 虎爺 7 · 0⤊ 0⤋
你當初簽的契約上面就會很明白的寫清楚,仔細看看吧!
2006-09-11 08:56:09 · answer #2 · answered by 鑑古知今 7 · 0⤊ 0⤋
看文問題
直覺覺得你好像被設計了
不知你對此客戶背景是否了解
若不知就裝皮皮
2006-09-11 08:44:36 · answer #3 · answered by ? 3 · 0⤊ 0⤋