各位好
請教一下
因今年父母雙亡遺留了一間房子碰到了一些問題
再合約上 所寫的租金跟實收的租金不同 對方屢屢要求降房租
那麼這在合約期限內 可以更改租金嗎?
如果不降 那麼在法律上 吃的開嗎??
如果未來要房租契約
整體的動作 又是該如何呢(小弟沒簽過合約經驗)
[合約上是父親的名字]
2006-09-11 07:43:35 · 3 個解答 · 發問者 恰恰豪 2 in 政治與政府 ➔ 法律與道德
這種合約有經過法院 但是這種租金問題 在法律上對房東有保障嗎?
2006-09-11 07:48:34 · update #1
那麼合約上面的租金 跟 實收的租金不同
如果對方故意說 合約上是多少錢 我就給你多少
其餘多的就不給了
這樣站的住腳嗎?
2006-09-11 07:56:23 · update #2
合約書上租金1萬 實收是3萬
那麼這是什麼原因呢? 給房客報税用的還是??
包含連我現在接替的房子的合約 都是這種情況
也是合約1萬 實收租金5萬
直接在合約上寫明 實收租金多少 這樣又有什麼影響呢?
2006-09-11 07:59:23 · update #3
首先是合約書上姓名問題
建議重新簽訂合約書
不過目前的合約書還是有效力
在來合約期間改租金是可以的
也是重新簽定會比口頭認定要好的多
至於要不要降房租就看你的奇蒙子問題
不降當然法律上站的住腳
我不知道你幾歲
不過你既然是房東
對房子就有絕對的主導權
不降房客不爽就請他自己搬家
不要因為沒經驗被吃的死死的
未來房屋契約
我同事在法院工作
給我的建議是找公證人做簽約動作
這樣的合約書才是最具有法律效力的
合約書法院有
比書局的要完整還可以自己補充說明
費用大約是1500~3000
2006-09-11 11:54:29 補充:
合約書上寫多少錢就是收多少錢所以法律上妳不降價對你當然是有保障不過一般人都是因為房子對方在住怕對方破壞所以都會各退一步不過還是要看各種狀況該保守就保守 該不讓步也不要被吃的死死低
2006-09-11 14:00:30 補充:
這樣應該是稅收問題這樣要看您父親之前是否有合約書之外的契約不然最好重新想辦法訂契約因為依照合約書上他們是站的住腳的合約書上寫明實收的金額你們要負擔的稅會比較多嚕房屋租金也納入所得稅收
2006-09-11 07:50:14 · answer #1 · answered by 白雲鋒 7 · 0⤊ 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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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14-09-06 13:39:24 · answer #2 · answered by Anonymous · 0⤊ 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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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14-09-02 17:24:48 · answer #3 · answered by Anonymous · 0⤊ 0⤋