婆家遙遠,只有大嫂(大哥住婆家)和小姑住一起,房子是婆婆的名字,因為大嫂討厭小姑,就把小姑趕出去,這樣有法可管嗎?
2006-09-09 00:00:31 · 1 個解答 · 發問者 ? 2 in 政治與政府 ➔ 法律與道德
有啊.....婆婆是所有權人,所以寫存證信函給他,如果不好好跟小姑相處,不讓她住,下次被轟出去的人就是你。要不把試著房子登記為小姑與婆婆母女兩人共有,誰是主,誰是客,馬上就清楚了啊。要不叫大哥自己去買房子,講難聽點,婆婆就算百年之後,房子也未必給兒子,可以給女兒啊。
2006-09-13 20:29:06 補充:
其實犯不著寫存證信函,這算家族事,不需要那麼正式,存證信函的目的只是在於存證你信函的內容,請婆婆將大嫂小姑跟你大哥叫來溝通一下
2006-09-09 00:39:00 · answer #1 · answered by Ivan 7 · 0⤊ 0⤋