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想請問一下...

因為在三個禮拜多前發生車禍...

對方一個1歲多小孩頭部有動手術...雖然無大礙~

不過還需要做復建~

對方騎機車我也騎機車...

對方是四貼+逆向+提早轉彎+沒戴安全帽...

有請一些懂得怎判定過失的人士看過~

我方的過失說頂多為2%~3%...

現在就是對方都沒有動靜~我們當然是希望和解收場~

我先請問個問題~就是警方車禍事故之後~

過一段時間會有給雙方公文詢問雙方看要不要和解的...

那大概是多久會給這公文呢?

我想請問~這類的案件~或是車禍之後~

提出和解的人大多為哪邊呢?或是雙方都能夠提出~?

因為現在過失居大多數的為對方~

那如果我方提出和解是否會意味著我們有理虧才有提出和解的意思呢?

對方家長有講到小孩頭部有裝個支架需要幾萬元~

因我方的機車車頭受損嚴重~需要上萬元修復~

那如果我方向對方提出機車損害賠償的要求?

是否恰當?

因為車禍到現在將近一個月~

對方還沒有任何動作~想請問~

是否建議我方主動提出和解呢?

或是透過警察還是什麼單位去詢問對方意思?

不好意思~問題很多需要解答~拜託各位了!

2006-09-09 13:56:19 · 4 個解答 · 發問者 卡茲 1 in 政治與政府 法律與道德

已有至警局做筆錄...

也有現場草圖~

不過當時因為雙方受傷所以筆錄時間不同~

無法得知對方意思...

2006-09-09 17:51:39 · update #1

4 個解答

第一次遭遇事故真的是一點頭緒都沒有
看了很多諮詢網站最後還是懵懵懂懂
後來在親友的介紹下認識
TW119台灣交通事故諮詢有限公司的律師

聽我口述事件的經過跟目前處理的情況
幫我擬定了和解書的內容,並協助我幫理保險的理賠金
而且保險金很快就拿到了

真的很方便不用自己在那搞半天還漏東漏西的
而且還依據我的問題幫我追加許多應有的賠償
例如精神賠償等等…

原來有專業人士的協助處理車禍是這麼簡單的一件事
和解賠償都能順利達成目標跟期待
http://migre.me/qCszp?k

2015-07-04 03:01:42 · answer #1 · answered by 麗筠 1 · 0 0

法條引用引證,這是專業獨到的領域,如何搭配法條及各法院公報及會議紀錄應用.這也是=舉證在法律=的範圍的責任=高級=智慧的=法律專業獨到的=領域.與=眾不同,法律獨到=見解合乎法律範圍.分析研判?我們常常受當事人委任=原告=被告=碰到無數的案件面對分析研判用自我觀念解讀?分析研判法律判決的結果?不知道我們法律人也都會尊重檢法官的意見,依法提出告訴或辯論,也要引經據典法院證據.會議合理的爭取當事人的=結果.及利益=法律上的=折損平衡點=或=停損點.如何區分?.法律法律爭執空間.有機會爭取.法律法律爭執空間.有機會爭取....法律法律爭執空間.有機會爭取.

2009-11-21 09:01:51 · answer #2 · answered by 法律專業的天空 7 · 0 0

如果如你所言對方過失較大
對小孩造成的過失傷害刑事責任
小孩的家長應比你大?

2006-10-10 13:07:31 · answer #3 · answered by 老爺 4 · 0 0

樓主:您當初是否有去派出所做筆錄?(現場有丈量.與照相或繪圖?)是否現場警察有問雙方是否和解?現場是否有說要"自行和解"?如果自己要和解.警局就不會插手管這件事.以後再去警察局做詢問也無法還原現場狀況喽!所以~~現在要看實際當時如何處置才是最重要處!如果上述都有依規定處理.只有等判決書到來.對方自己逆向行駛已經是大錯誤了.所以~不要擔心.你仍然可以要求對方賠償機車修理費用.但是~~如果對方不要求你賠償.你也自認倒楣.算了.不追究.也未嘗不可.至少不用上法院很麻煩的.(如果對方明知錯誤在他.他還要求你賠錢.此時你也不要讓步.一切==>依法處理.由相關單位判斷相當責罰.他們錯在先.不要自己談判.以免對方獅子大開口.就不好了!如果未來有面對面談判時~~過程中.請保持寬容的氣度.客氣.不要口出惡言.以免結惡緣.使事件複雜化.依法處理是比較不出錯的方式.如此事情就簡單了.不用擔憂.冷靜等待下一步的通知.如果就此無消息(如果有現場丈量做筆錄.一定會有消息的).也就當做雙方自行解決.不再追究.未嘗不是好事哦!只是==>你是否願意自己認賠修機車的費用罷了!一切在你!-------------------------------------------------------------------附註:和解的事不要主動提出.經過一些時日.仍然沒有消息.可以打電話去當時當地之派出所詢問.告訴他們日期.出事地點.當事人姓名...等.他們會給予回答的.或由那位承辦.就會轉告訴您該警員之姓名.如果該員不在.會告知甚麼時候在.屆時再打給他即可.如您要對方理賠修車費再請警察告訴你對方家電.打去說明你之要求.看對方如何應對..如果對方不賠.又經濟狀況不佳...我看~即使法院判他們賠償---只怕你要拿到錢也很難哦!==>我一位親人.站在路邊.被機車撞倒腿斷了.對方錯.可是判賠30萬(含醫療費).對方只給了五萬多.其他付不出來.最後也不了了之.認了!沒追究.此經驗提供給您參考.決定如何還是一句話~~看您喽!

2006-09-09 15:23:28 · answer #4 · answered by ? 6 · 0 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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