因為我訂的電子報內容覺得是值得珍藏的,所以想把他永遠留存起來,把它們全部貼在部落格上,請問這樣會觸犯著作權法嗎?
2006-09-09 07:42:38 · 1 個解答 · 發問者 Anonymous in 政治與政府 ➔ 法律與道德
你的電子報雖然是你買的(也許是付費的),但你並不是擁有版權,現在你將它貼在部落格中,就是在公開場合公示於人,當然觸犯著作權法,因為該電子報發行人,並沒有同意,如果你還是要貼,請取得授權之後再貼。
2006-09-09 16:31:57 · answer #1 · answered by Ivan 7 · 0⤊ 0⤋