今天我犯了一個罪,把朋友的天堂帳號轉賣給別人,我知道是我不對,所以我認了,結果被依竊盜罪目前案子還在檢察官那邊審理,但是被害人竟然把我的照片放在他的奇摩部落格裡面,並且公開貼上我的照片,然後網誌的內容打上一直羞辱我的話~並且用手機拍下傳票的照片在我的本名旁邊特別加上了例:我的 名字 被告 xxx 竊盜 ← 人楂、**、垃圾,連朋友都出賣 這些字眼,那我是否可以告他人身攻擊呢??開庭時可以跟檢察官反應這個問題嗎??
2006-09-08 22:18:45 · 4 個解答 · 發問者 Anonymous in 政治與政府 ➔ 法律與道德
我真的很後誨因為沒有經過考慮就做出這樣的事情
請問我要怎麼跟檢察官求情呢?要怎麼說???
對方不肯跟我和解的話 我寫了悔過書有用嗎??
2006-09-09 00:19:52 · update #1
回 答 者: 靈魂升華 ( 實習生 5 級 )
我也想跟他和解 但是他已經跟我明確的表示過
他不打算撤銷告訴 而且他是以證人的身份要出庭
所以我知道是我不對 但是他也不應該把我的照片
已經用一些辱罵的字眼刊登在他的奇摩部落格裡面吧?
2006-09-09 10:55:28 · update #2
我覺得可以獲得緩刑的機會很低
如果真的易科罰金 如果我身上都沒有錢
請問我可以分期嗎?因為我真的不想被關
不知道一天要罰多少錢
唉~~~~
2006-09-09 11:39:45 · update #3
我已經把他攻擊我的言論跟我的照片
PO下來了,這樣檢察官會替我主持公道嗎??
如果我要反告他毀謗跟名譽損壞的話,
這樣告的成嗎??
2006-09-09 19:30:51 · update #4
要怎麼分期呢?跟檢察官說嗎?明天下午三點半就要開偵查庭了 不知道會怎麼樣 我是不會想進去的 因為還卡在另外一個被害人的身上 但是明天是去地檢署 要跟一個證人開庭 不知道要幹嘛 唉唉~~
2006-09-10 19:40:51 · update #5
我這樣可以告他毀謗嗎?有人可以告訴我嗎?明天他要以證人的身份出庭 我可以當面跟檢察官提這件事情嗎??
2006-09-10 19:46:41 · update #6
今天已經開完偵查庭了 檢察官就我跟他(證人)的部份
因為我犯偽造文書的罪 所以判我緩起訴一年 但是要服
勞役服務40個小時 請問如果是這樣的話 那我這個案子是不是表示已經偵結了呢??我跟當初買帳號的那個人已經達成和解了 接下來還要再開庭嗎??
2006-09-11 15:04:49 · update #7
我知道今天是我先犯錯 所以我認了 但是我朋友沒有經過我的同意 擅自把我的罪行跟照片 公佈在他的網路布落格裡面去 這樣我是不是可以先去警察局備案 告他加重毀謗跟妨害名譽等罪呢??
2006-09-11 15:11:47 · update #8
不好意思喔 如果沒有詳細的解答或說明
我可能沒辦法從中挑選做最佳解答喔
這一點請回答的大大 多多包涵喔
2006-09-12 08:53:05 · update #9
你所述對方的行為,有可能已經構成公然侮辱,就看你要不要提出公然侮辱的告訴。
至於被訴部分,你可以把相關對方po的辱罵性字眼印下來交給檢察官,和檢察關說你知錯了,而且也知道這是不對的行為,你已經在反省、悔改了,然後說你很願意和對方道歉、也很願意與對方和解,但對方總是使用情緒性字眼、不理性、不願意與你談等語,在下認為,檢察官應該能了解。
而既然檢察官已經告訴你緩起訴,現在就要等那位一直不願意和你和解的那位,要不要向高檢署聲請再議;如果他再議被駁回,那就要看他要不要委請律師聲請「交付審判」。因此,給你緩起訴算是已經「結案」,但必需要等這緩起訴「確定」。
通常,收到緩起訴處分書後大約二週至一個月內,可以打電話去承辦股書記官詢問該緩起訴是否已經「確定」;若已確定,就問說要怎麼服勞役40小時,通常是去社區撿撿垃圾或掃地,不用擔心。
最後,你犯錯在先不表示你朋友就可以把你的資料公佈在他的部落格並加諸情緒性侮辱字眼,對此你可以考慮提出刑事告訴及民事求償,但在下認為,即使你提出告訴,檢察官大概也只是把你朋友叫來罵一罵後,給個緩起訴處分吧。有無提告實益,你要自行斟酌考量。
以上,供參考
2006-09-23 12:26:47 · answer #1 · answered by 維信 6 · 0⤊ 0⤋
到下面的網址看看吧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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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14-10-06 03:01:07 · answer #2 · answered by ? 4 · 0⤊ 0⤋
你的問題不大,不用花錢去請律師,你可以去你們那邊的法律扶助會詢問,不用錢的!!不過依我遇過那麼多官司的經驗來看,檢查官會要求你們和解吧!!要不然就是你開庭時,要講得粉後悔做這件事情了,請求檢查官給你一次機會,最好能掉幾滴眼淚,就算有判刑,也不會判6個月以上的,你放心,6個月以下都可以用易科罰金來解決!!別在做錯事了,現在新法上路,9月1日之後所犯罪,都會粉嚴重了唷!!
2006-09-10 17:30:56 補充:
易科罰金是可以分期的!!一天以900元新台幣計算!!不過如果你一個月的新水沒有27000的話,我勸你就進去關一關吧!!
2006-09-09 10:44:05 · answer #3 · answered by 靈魂升華 5 · 0⤊ 0⤋
zz71324及時通 帳號 你可以問她看看 它是律師事務所得人 要先打狀子 在提告 律師那面會跟你說 交你譖樣說
2006-09-08 22:24:01 · answer #4 · answered by RURU 2 · 0⤊ 0⤋