請教有經驗前輩 :
我已收到酒駕緩起訴書及高院議異駁回,要我二個月內限期捐款至xxx慈善機構,可是又沒载明帳號,我如何匯款阿!! 又接下程序是甚麼?
請有經驗前輩 告知,謝謝 !!!
2006-09-07 12:26:14 · 4 個解答 · 發問者 Michael 2 in 政治與政府 ➔ 法律與道德
緩起訴及高院(應是高檢署)異議駁回,該案仍尚未確定,因為有告訴權人仍可委任律師聲請交付審判(雖然成功機率十分低微)。
待該緩起訴處分確定後,會將該案送檢察官執行,通常是原處分檢察官執行,但也可能重行分案而由其他檢察官處理。
到時候會通知你要執行該緩起訴,其中會載明應匯款的慈善機構,通常會有兩三間讓你選擇,但也可能僅有一間。匯款後,記得到時候要保留匯款證明,並向檢察官回報。
如有疑問,該通知會告訴你怎麼做;在收到這通知之前,你也可以打電話到當初承辦緩起訴的股別去詢問書記官,請教書記官可否查詢你的緩起訴處分是否已經「確定」。
以上,供參考
2006-09-20 23:03:50 · answer #1 · answered by 維信 6 · 0⤊ 0⤋
你大約會在收到緩起訴書及高院議異駁回通知函後約1個月左右會在收到一張叫你去那裡繳錢的通知書,到時候再去繳就可以了,上面會留承辦人員的電話及名字到時你在跟承辦人員確認就好了!
2006-09-12 08:05:07 · answer #2 · answered by ? 3 · 0⤊ 0⤋
打電話給地院檢察署承辦該案的該股書記官,問他看要怎樣進行比較好,可能會比較保險一點。
2006-09-08 17:30:00 · answer #3 · answered by 藍領律師 4 · 0⤊ 0⤋
很簡單啊!打電話去慈善機構問他們的捐款帳號,把錢匯過去,收到收據以後影印1份寄給檢察官就好了!
2006-09-07 12:50:07 · answer #4 · answered by 阿傑 7 · 0⤊ 0⤋