請問之前男友有寫一張協議書給我,(因為之前他被腿被我抓包)協議書是說,在一星期內沒有跟第3者處理好,就必須賠償我五千元精神賠償,一星期後沒有賠償可以依天數加倍,只有給他簽名,內容跟時間都是我寫的,請問這樣有法律效用嗎?如果有的話是算民事還是刑事?
2006-09-06 14:43:40 · 3 個解答 · 發問者 SUKI 1 in 政治與政府 ➔ 法律與道德
請問民間公證人是什麼意思?如果要公證費用多少呢?
2006-09-07 19:28:08 · update #1
協議書內容是關於金錢賠償,當然是屬於民事;一方寫妥而另方簽名,在民法上稱為「附和契約」,仍有其法律效力。
但該張協議書因違反民法第72條而無效。
理由在於,該協議書內容強制一方必須與他人分手,連太太對於通姦的先生,約定應於幾日內立即與第三者(狐狸精)分手的約定都無效,更何況只是男女朋友?
至於民間公證人的公證費用大概一千多到幾千元不等,不過妳也不用擔心,因為民間公證人不會也不能幫妳那張協議書公證,因為根據公證法,無效的行為不得公證。
綜上,換男友比較實際。
以上,供參考
2006-09-18 12:52:20 · answer #1 · answered by 維信 6 · 0⤊ 0⤋
以財產上不利益妨害感情自由,違反人性尊嚴,有悖於公序良俗,契約無效。
2006-09-09 14:15:47 補充:
民間公證人所做的公證與法院公證人所做的效力完全相同,你隨便上一家法院的網站,都可以查得到所屬民間公證人的名冊、地址、電話,甚至連網站都有,費用在網站上都查得到,統一收費標準。
不過,你的契約是無效的,根本不會幫你做公證。
2006-09-11 18:42:52 補充:
來信收迄。契約之所以無效,原因在第一個意見欄中已有說明。
2006-09-06 15:08:36 · answer #2 · answered by 鑑古知今 7 · 0⤊ 0⤋
一、任何協議書或契約書有效必需不違背公序良俗,例如簽訂換夫君(妻)契約,是無效的。再者你們之間無婚姻關係,即使男友劈腿被你活逮,本身就沒犯任何法律,某些國家對於有婚姻關係者通姦不處罰。
二、你的例子是無效的,不管民法或刑法均要不到錢,我倒認為兩人在一起愛與誠實很重要,他婚前會劈腿婚後可能會外遇,是不是考慮換男朋友。
2006-09-06 14:59:30 · answer #3 · answered by 法律保護知道的人 7 · 0⤊ 0⤋