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法律問題請教如下:
在網拍找A先生改建套房,於95.3.29由其朋友B先生簽約,但工程款是付給A先生的朋友C公司(B並不是C的負責人或員工),因施工品質粗劣,又漏水,且工程延誤(原定三十個工作天),至95.6.30仍未完工,也不修復,協調破裂,曾於95.7.5收到B先生存證信函,現收到簡易庭出庭通知(給付承攬報酬),要我給付所有尾款,上面說明要在開庭前提出答辯狀,請問:
1.哪裡有書寫範例?
2.我是不是也要先寄存證信函比較好?(我有拍下工程照片).
3.對方把工程延誤的責任都推到雨季和配合我的作息.就可以不負責任嗎?(真正的室外工程,應該只有三個工作天)我如何主張賠償?如房租損失,精神賠償...?
4.因對方施工品質不良(後來打聽出,因為B先生根本不是泥作方面的師傅,只是學徒助手之類的),我還是得付工程尾款嗎?不能主張中止契約嗎?不再付錢嗎?
5.請律師全部約要花多少錢?
6.不請律師,如果輸了,還可以再上訴嗎?
7.台中有沒有提供法律諮詢比較熱心的地方和電話?(我去過台中市政府的,好像在趕時間,草草了事...)
8.工程期間所做的口頭約定算數嗎?因為B先生曾口頭答應,95.5.5前風雨無阻,如期完成,如未完成則依一般政府工程,每延一天扣千分之三的工程款.
9.施工期間,造成了很多物品破壞,可在本案一併求償嗎?還是要另案再提告訴?
10.簡易庭的民事起訴狀有寫到請准宣告假執行,如成立,對我有何影響?該如何反擊?
11.因加蓋了頂樓的鐵皮屋,會不會因為打官司被報違建,拆除?或罰錢?
不好意思~沒上過法院,心情很亂又氣,可能還有很多問題沒想到的,會再上來詢問,煩請各位網友協助.謝謝~~

2006-09-05 15:44:34 · 1 個解答 · 發問者 amos 1 in 政治與政府 法律與道德

1 個解答

你的這件案子似乎很複雜,無法一概而論,太複雜的在下無法回答,先就可以回答的問題回答如下:
1.書狀部分,各法院訴訟輔導科均可洽詢。
2.都已經起訴了,再寫存證信函沒什麼用,但若你覺得不寫不安心的話,那還是寫吧。就把「為什麼不付尾款」的理由,寫在存證信函上即可。
3.你要主張賠償,要看是要「提起反訴」還是「主張抵銷」,在下建議還是將具體資料詢問律師比較妥當。
4.若你打算終止契約,可先擬存證信函,將「為什麼終止」的理由寫上去,例如認為對方指派非專業人士施工,造成施工品質低落等等。
5.台中的行情一件大概5-8萬上下,超出10萬恐怕就太誇張(尤其你這件事簡易庭),除非你的案件特別複雜(確實不是很單純)。
6.簡易庭的判決,可上訴地方法院民事庭。
7.在下未在台中執業,台中情形並不熟。
8.口頭說的算數,但要能證明(例如錄音或人證等)。
9.施工所造成的破壞,可以在本案一併求償,亦可另訴。不過如果求償金額超過50萬,建議另訴。
10.假執行就是一審判你要給他錢時(不論金額多少),他就可以直接拿判決對你的財產查封、拍賣。你可在書狀中陳明:「如受不利判決,願供擔保請求免為假執行」。
11.民事法院不會管你的違建。

另外,工程是否已經完工?完工的品質如何?你嗣後有無換承包商來處理?
最後建議你,如果這金額不小,還是找律師比較好(因為好像蠻複雜的)。

以上,供參考

2006-09-20 09:23:01 補充:
請參考在下的自我介紹,謝謝。

2006-09-18 12:43:59 · answer #1 · answered by 維信 6 · 0 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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