我不會分諷刺和挖苦的差別
請大大教教我
就連別人跟我講這些話我也聽不懂
他們在諷刺我
2006-09-05 15:11:50 · 2 個解答 · 發問者 緣 1 in 藝術與人文 ➔ 詩詞與文學
根據《教育部國語辭典》,『諷刺』和『挖苦』的意思與用法都差不多,都會讓承受的人覺得不舒服:【諷刺】:以隱微的方式嘲諷譏刺。【挖苦】:用輕薄的話譏諷別人。 若要勉強區別,『諷刺』顯得比較負面,大多是敵對的人以文字或口語來企圖刺傷承受人的心情。而『挖苦』可以稍微用在中性場合,大都是朋友或同事或較無利益衝突的人進行的一種言詞、文字的取笑、訕笑,例如被好朋友『糗』、『虧』等,承受的人可能會因為朋友的交情而回以苦笑,可以自嘲一下。
2006-09-05 15:52:28 · answer #1 · answered by 【愛貓的麵】 7 · 0⤊ 0⤋
其實字典裡寫的並不好.我就不再引用.
大抵上從字面上可以分別其些微處
挖苦:挖者,揭也.苦者,痛處也.凡對於對象的揶揄,只要是對方所不堪,愧疚,痛苦或難為情的事情,而加以公開揭示,都屬於挖苦.層次上較無建設性,同時也較傷感情.
其意義教類似於-譏,嘲-
諷刺:原始意義,諷者,从言从風,風也,就是說言語像風一樣,雖無明指事項,卻讓受話對象能夠感受到進而改善.
刺即象以針狀物扎入.也就是引申為用尖銳不悅耳的話來指出別人過失.
因此諷和刺是不同的,但其意義上,都是針對受話對象所做的過失來指責.層次上是對人對事都較具有建設性的.
古時候階級明顯時,上對下,平輩對平輩,或可以用挖苦,但下位晚輩對上位長輩時或一般平輩禮貌上,對於過失,倒是以諷為宜,直臣暱友可以刺,但須顧及對方感受才是.
2006-09-05 16:26:01 · answer #2 · answered by ? 5 · 0⤊ 0⤋