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住了五年,只有住戶管委會,本大樓13年了只有36戶.但是最近要成立大廈公寓管理委員會,其中會產生許多問題,因為一樓住戶把大門改向外邊馬路出路口,壹樓住戶搬來也不知原來建築設計圖是如何?而成立管委會會追朔既往教他們把它恢復當初建築藍圖嗎?有法律依據嗎?當初要成立管委會時程序有點亂.也沒有會議紀錄.....這樣是否成立ㄋ ?

2006-09-05 15:06:38 · 2 個解答 · 發問者 ? 1 in 政治與政府 法律與道德

2 個解答

【公寓大廈管理條例】是民國84年通過、實施的,

對於之前所衍生之相關問題,依法是不會追朔的!

不過,管理委員會成立(住戶委員會不算數),應該可以訂定一些條款、

經區分所有權人表決通過後、納入規約!

站在法的立場上,管理委員會是否具合格地位?

端視管理組織是否已經向權責機關核備完成!

您應該了解社區是否取得報備證明!!

2006-09-06 17:18:01 補充:
太平狀態下,社區管理靠默契即可!然而,社區一旦有糾紛,必依據大會決議及社區規約處理!如果沒有確認是否報備,往往連權責機關也束手無策,因為,正反二派都會以類似手法相互否定對方資格!(這種互控情形已有許多社區發生)所以,建議還是應依程序報備較穩當!另外,有關一樓、頂樓違建乙節,應該先釐清違建事實,如果是屬於違建:大會決議或規約就算通過,還是違法!如果因為違建取締時效認定、未符合查報原則,不能取締!但比對建物使用竣工圖係住戶無由改建:建議應提出原建圖並建立大會提案、送請所有權人大會決議是否回復原狀?表決即可!

2006-09-06 17:19:05 補充:
再者,社區規約守則均屬大會決議結果,管理委員會行事係依據規約或決議事項辦理,如您認為主委在管理上有缺失,不妨就社區管理問題、擬定議案,經大會決議後,即可達到約制主委行為及保障多數人權益效果!

2006-09-05 15:56:41 · answer #1 · answered by CTT 7 · 0 0

喔!我可能沒有說的很清楚。如果現在成立管委會,那麼像一樓已經既成事實,管委會可以依現在規約去要求一樓恢復原來設計圖的設計嗎?

2006-09-06 01:44:29 補充:
有何法令規章ㄋ?像頂樓也加蓋了,也受到現限制囉!雖然他已經是違建也必須受到規章所限制囉!那麼主委的權力就便大囉!他可以依規約去限制他所認為不合理的事,假公濟私公報私仇啦!這為什麼會有許多住戶反對的原因啦!

2006-09-05 21:38:35 · answer #2 · answered by ? 1 · 0 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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