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我買了一間房子, 室內實際坪數為27坪。
建設公司幫我找了一間和他們合作的設計公司 幫我估價要裝潢為29萬
並要我現場簽一份合約書如下:(覺得有問題,所以還沒簽)

一、甲方委託乙方承作______戶別編號______棟____樓

二、裝琪費用為新台幣______元整。 坪數____坪

三、工程期限自甲方驗收房屋現況並轉交乙方日起__個工作天內完工後再交甲方驗收。

四、甲方不得私自要求乙方任意加添裝璜部份,若甲方執意要求乙方加做裝璜項目,須和乙方協調,以補齊不足之價差於工程開工時現金一次付清,若無則追加部份不與施作。

五、雙方確實認知本裝璜不屬於_______建設股份有限公司出售,不在_____建設股份有限公司保固範圍之內,日後自行處理

六、裝璜修改或添加不得影響乙方日後點交之動作。

七、本戶房屋格局與實品屋略有差異時,承包商有權做局部產修改。因分離式冷氣管路格局與實品屋略有差異時,承包商有權做局部修改。

八、有隱藏性之瑕疵,甲方得於驗收後六個月內請求乙方負責修復,乙方亦有義務進行修復。
~~~~~~~~~~~~~~~~~~~~~~~
我有幾個問題

我覺得合約上並未列明的很詳細,如未有延長工期的罰則。

此合約只有大都是廢話,有用的沒有幾條。

可以請網路上的各位前輩指點一下,我還要增訂那些可以保障我的條約?
或是有無範例可供我參考一下。

因為我的裝璜費用是含在房子貸款內,如果我不想給這一問設計公司做
那可否找其他的設計公司。

2006-09-03 19:26:48 · 10 個解答 · 發問者 Kcr 3 in 家居與園藝 布置與改裝

設計師說簽約後才出圖~請問出的圖是什麼圖呢?
是否應該先把詳細的工程明細和簡圖之類的東西列出來.沒有問題了後才簽約吧
他要我簽約時,是空格的地方都沒有寫字上去.
就要我簽名字了

2006-09-03 23:39:28 · update #1

我覺得那個設計公司很不專業耶~但建商說我一定要用他們的設計公司耶~我可以去告他們嗎?是用什麼名義呢?

2006-09-05 10:01:10 · update #2

10 個解答

 裝修工程合約書業主                     (以下簡稱甲方)承攬裝修工程者           (以下簡稱乙方)茲就乙方承攬裝修工程,雙方同意訂定共同遵守條款如下:一、      工程名稱:室內裝修工程二、      工程地點: 三、      工程範圍:詳估價單與圖說經甲方簽認同意後所列項目及進度進行施工。四、      工程期限:開工日期:預定民國(下同)   年   月   日;完工日期    年      月   日。如有變更設計、增加項目或甲方因其他應配合工程以致影響時,完工日期應由雙方另行協商定之。倘因不可抗力之事變,或其他不可歸責於乙方之事故,致工程進行受影響時應經雙方會同至現場查驗屬實後,按照不能工作之實際日數核算延長工作期限。五、      工程總價:新台幣                    元整。〈不含稅〉按照所附詳細估價單所列單價,以完工驗收數量做總結算。如有變更設計或增減工程時,參照本合約第七條方法辦理,如因甲方變更設計,乙方須廢棄已完成工程之一部份或已到場之合格材料時,應由雙方參照本合約單價另行議定由甲方支付之。六、      付款辦法:簽約新台幣                              萬元整     %開工新台幣                              萬元整。   %中期新台幣                              萬元整。   %完工新台幣                              萬元整。   %驗收新台幣                              萬元整。   %七、      工程圖說:本工程圖由乙方提出並經甲方簽認後均為本約之一部份,乙方應確實照辦,如甲方因工程需要有所變更,乙方應配合作業之。八、      工具材料:本工程所需之一切材料及應用工具、設備概由乙方自理,現場工作所需之水電由甲方提供。九、      本工程進行期間,如甲方追加工程後,仍須於合約完工日期完成,乙方必須增加夜班工作時,乙方應照辦,但所增加之工程加班費,另由雙方議定數額由甲方支付。十、      工程保管:在工程未經驗收前,如甲方需要先行使用時,乙方不得拒絕,但由甲方先行驗收該使用部份,驗收通過者該部份保固期開始,並須支付該部份當期工程及追加款。十一、除天災及不可抗拒之因素,乙方若未能在合約時間內完工每日應賠償甲方工程款   %十二、本合約作成正本壹式貳份由甲乙雙方各持乙份以資信守。十三、合約附件:設計圖壹份    估價單壹份             甲方:                                    乙方:     身份證號:                                身份證號:     聯絡電話:                                                                      連絡電話 :        通訊地址:                                                                   通訊地址:中華民國九十  年   月     日以上淺見希望能夠幫上忙http://tw.myblog.yahoo.com/alan6210/

2006-09-04 01:28:14 補充:
當然可以
款子在你手上你不願意撥款銀行也不能強迫你撥款
可以直接向消基會申訴
建商已經違反公平交易法了

2006-09-04 16:04:28 補充:
那你簽了沒有

2006-09-05 01:23:19 補充:
簽了約你就必須讓他們施工了
你可以要求先看估價單
跟材質表~看看是否合你的意再說

2006-09-06 01:54:47 補充:
打電話去消基會吧

2006-09-03 19:54:50 · answer #1 · answered by ? 5 · 0 0

準備 型照 身分證 車主本人 就可以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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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16-01-15 22:35:55 · answer #2 · answered by Debra 3 · 0 0

想到這行上班的妹妹,可以先加我的聯絡方式,

我們先聊聊,我會了解一下妳想入行的原因跟妳目前的情況

這樣東昱才能知道要怎麼幫助小姐,也方便為小姐們規劃。在來就是為小姐們做簡單的市場分析,讓妳瞭解之後,在讓妳考慮自己是否有入行的需要。
不會去欺騙或免強妳做妳不願意的事情之後,接下來就是碰個面、做個簡單的面試。酒店工作主要還是依照外在條件、去區分妳適合上的店家,所以面試必要的喔。
這樣才可以為你做更準確的分析,在見面的過程裡我會依照妳的外型和妳所希望的程度,
提供適合妳的店家,讓妳去做選擇。

參考資料:

酒店小姐&酒店經紀酒店上班實錄

2014-06-11 02:25:02 · answer #3 · answered by Anonymous · 0 0

一般來說建設公司並不能要求買家同意搭配建設公司合作的室內設計公司,除非你買的是含裝潢的的展示屋,不過因為那種房子是已經裝潢好了也跟你的狀況不一樣,你是可以要求另外找設計公司的,貸款方面只要你跟銀行說明好一般也不會有問題。
通常合約是在雙方都確認過將來要施工的樣式,如平面圖、施工圖、材料、尺寸後才會依照圖面打估價單並簽約不會有人一開始就簽約的,不然萬一設計公司的風格和服務你不滿意不就完了,而且付款方式一般也會拆成4~6期(看金額),每一期以現金或期票付款,一般會分成簽約金、工程進行中依進度付款金、工程結束款和驗收完成款,不會有一開始就全額付清的,風險太大。
我們是一群具有建築背景的年輕設計師,每個人都有6年以上的設計施工經驗,並且提供免費現場丈量及草圖規劃,可以提供你所需要的服務

2006-09-06 17:07:09 · answer #4 · answered by 小輝 2 · 0 0

建議您將裝潢的部分退掉,自己另外找設計公司來作會比較妥當,隨然價格會高出一些,但總比黑心的作法來的好,別上建商的當,如您執意要與建商配合(圖價格便宜),到時候後悔也沒用了,經驗談
http://www.wretch.cc/album/mason1972

2006-09-04 22:41:22 · answer #5 · answered by ? 3 · 0 0

總之你千萬別簽這份合約..這份合約的問題幾位大大都已清楚解釋了..小弟便不再多說
我只是覺得..台灣為何老是走不出國際ㄋ??到底是政策面的原因ㄋ?
還是咱們自己的問題????
做生意就不能循規蹈矩嗎非得坑矇拐騙嗎..一定得要無奸不成商嗎??
不好意思版大..說了一堆廢話..還請見諒

2006-09-04 18:14:35 · answer #6 · answered by 東東 1 · 0 0

恩~還好還沒簽,如果簽了只能開始為您祈禱了。因為很明顯又是一個只保障承包方的合約

1. 第四條一次現金付清?哦?!真是好樣的,下次我也該考慮看看這種作法,要是我要跑路反正錢也都拿到了
2. 第五條雙方確實認知本裝璜不屬於xx建設股份有限公司出售,不在xx建設股份有限公司保固範圍之內,日後自行處理?請問這個"自行處理"是說設計公司?還是業主?
3. 第六條裝璜修改或添加不得影響乙方日後點交之動作。重點在講什麼?
4. 第七條,實品屋與您房屋的格局是否有不同之處,在重新丈量現場、規畫圖面的時候應該已經知道了,報價也應該報過了、確認過了。若等到開工時才修改,多出來的報價誰承擔?
5.第八條,很明顯只有六個月的保固期。

有沒有給業主看材質表?無合理理由的延誤完工期以及用不實的材料的罰責呢?從頭到尾都沒看到,好簡易的合約。以上有些當然是反諷法,旨在消費者要多小心,這個合約書到處是漏洞,alan大的合約書您可以參考看看。另外~那看起來像是"工程委託合約"耶(雖然是簡陋版的)!怎麼會是先簽才出圖?如果是設計合約才是先簽才出圖。真的可以考慮看看要不要另外找設計裝潢公司,至於裝潢貸款可能要看當初是不是以這個名義貸的吧

2006-09-06 15:03:57 補充:
沒有人能規定您一定要用他們的設計公司,只有可能建商因此不願幫您做裝潢方面的貸款,那就要等到正式交屋之後您自己找銀行辦理了。雖然麻煩了點,不過說一句實在話,裝潢一場費用不少錢,又是要考量到要用很久很久的東西,這樣子的建設公司能做的出來什麼好東西?值得信賴嗎?還好您說尚未簽約,不過依您目前的立場大概也告不了它什麼,只是您覺得不專業、不能信賴的"可能",是構成不了告訴的條件的。不過可以考慮找消基會等單位調查,或透公開媒體的力量(網路、報紙)讓建商知難而退

2006-09-04 10:24:09 · answer #7 · answered by ? 5 · 0 0

此合約只有大都是廢話,有用的沒有幾條?
看不出來此合約哪裡都是廢話
不滿意不爽可交屋後自行處理裝潢事宜,又沒人強迫一定得給建商做

2006-09-04 08:43:44 · answer #8 · answered by weng 6 · 0 0

建設公司因該說是賣房子的廣告公司。
他們抽傭抽那麼凶。
在下建議您自己找合緣的設計師。
會比較不會有問題。
所以小小設計師Alan 大大的意見在下+1

2006-09-03 21:46:23 · answer #9 · answered by 紫田 7 · 0 0

你的這份合約基本上只是因為設計公司在傳統上最常發生的問題,所以他把問題先說出來了。好比第四條,因為屋主一般在施作前並無完全規劃,或多或少會在施作中要求加一些東西,但平常施作者都會吸收,但有時會有太多的成本,所以他列出這條保障自己。
你說的延長工期一般不會發生,按你的金額來看,你的裝潢只有衣櫃和書桌這類,最多有些天花板。所以你想的這問題應該不會發生。
你最後這一句,你的裝潢是在房貸內,很有可能是有設計公司和建設公司合作的,所以他有第五條,這樣如果出問題建設公司可以不管。所以你找別家的來做,會出現誰給錢的問題。
一般我的裝潢經驗來看,木工的材料差別最大,同樣是木心板,裏面的材料就差很多,重量都可以覺差很多,再來就是手工差,這是師傅技術差別,很難決擇,再來就是圖樣,設計師都用討論的比較多,沒有太多時間去丈量尺寸等小問題,都是由師傅做到最後收尾才討論,所以都會有相當的差距,在視覺上感覺上有差別,最後是水電部分,因為裝修,電線都要延長接出,接的好壞都會影響以後的使用,和維修。
這份合約基本上只是很簡單的,沒有太多的好處在你這邊,如果要一份完整的合約,那內容又太多了,不是那麼簡單的。
我建議你,要先有設計的圖,最好有完整尺寸,最少也要標示一下。水電部分要用合格的師傅做,以免日後接觸不良出問題。
馬桶水電家族

2006-09-03 20:08:39 · answer #10 · answered by Anonymous · 0 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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