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我弟因為對方疑似變換車道沒打方向燈加上超載,因此從後方騎過去的時候撞到他們的車尾巴,兩邊人都受傷。雖然我弟有錯,但他們完全不承認自己也有錯,把錯全部推給我弟,我們從一開始就有誠意跟他們和解,但他們一直拖時間,說什麼要等身體的傷全部好才肯跟我們和解。但是他們現在就一直在跟我們要錢,但又不肯先簽和解書,如果到時候和解時他獅子大開口,我們也付不出那麼錢給他們,上法院告我弟的話,我們該怎麼處理才好?
我弟已經成年了,如果到時候法院判我弟要賠錢給他們,但我弟沒錢付,他們可以向我們其他家屬要求賠償嗎?

請懂法律或有這種經驗的人幫忙回答,謝謝

2006-09-02 18:00:43 · 3 個解答 · 發問者 childlike 3 in 政治與政府 法律與道德

我們有強制險,但對方沒有,保險公司說我們可以申請特別補償基金,可是到時候怕他們又來找我們找藉口要那些錢,他們現在就是擺明要敲我們竹槓!
我去問過保險公司,他們說車子部份他們不賠,怎麼你的可以呢?
他們現在都會打電話來說沒錢,我們都不接,如果我們還自己打去,不是剛好要被他們找理由要錢,例如什麼孩子的註冊費也來跟我們要,總不可能我們還給他們吧?我們遇到小人了......想要趁火打劫。有方法可以治這種人嗎?

2006-09-03 19:53:58 · update #1

騎車的是男的,後面坐的是他媽,前面站一個小孩,這樣說來是誰的醫藥費不用出?這些強制險不是都可以給付嗎?現在只有***情形比較嚴重一點,還在看醫生,另兩個已經沒什麼事,不過那男的還在說他哪裡痛哪裡痛的,明明問過醫生說他沒事了,還在裝,就是因為這樣他們還不跟我們和解

2006-09-03 19:59:09 · update #2

3 個解答

借問一下啊!當下你弟有沒有報案了?有報案強制險才會理賠若有的話,你弟有強制險吧!不論你弟有沒有過失,強制險一律要理賠的,你可以先從你的保險公司那兒下手,先去獲得點資訊在車車的修理費上,很少會百分之百的理賠,我之前的車禍是賠一半,但確定你的案件會和我一樣。但人員的醫藥費,倒是全額理賠,實支實付,也就是說只要你拿得出正規的醫藥費收據,保險公司理賠。再來說到對方不肯和解部分,首先,這種案件的追訴期是半年,也就是半年內,對方沒去調解委員會申請調解或法院等告你等動作的話一旦過了六個月的那日凌晨,對方就再也拿你沒輒相對的,你也拿對方沒輒所以啊!你們還是在六個月未滿以前日日努力打電話跟對方要求和解,讓對方失去戒心你和對方最好有本事拖過六個月到時你可以完全不甩他倘對方在和解時獅子大開口,一律不要答應也不要翻臉,還是一句話,有本事就拖你就說責任不是雙方都不承認就沒事可以先去申請交通事故委員會的鑑定它要自費三千元,看誰的責任是百分之幾十再說若對方太不理性,我個人是勸你別省這三千元啦!我之前也是因為從補習班回家騎機車太累不小心撞到慢車道的行人我在對方住院時就把強制險理賠的資料給對方我一直要和解,對方一直不理會我我就二天打一回電話去求對方和解因為對方要求的金額太高沒工作的我根本付不起,就一直用哀兵政策哀求對方可憐我,我真的有我的困難所以對方一直以為我很有誠意,也沒想到要去申請調解一過了六個月的那一天,我馬上換掉所有電話號碼並搬家換到別處租屋,雖對方後來仍用別的管道找到我換我全部不理對方,因為他永遠也告不到我所以對方只拿到保險公司的強制險理賠而己我想跟你說的是,倘若對方和你談和解你千萬別動肝火而講了罵人的話,免得對方捉到機會說你公然污辱等等~還是好好和對方講,倘若拖不過六個月最少有交通事故的鑑定責任當基準不論是調解或法院判決鑑定結果及事後你的誠意態度,都是判決的參考對方就不容易獅子大開口。尤其是法院的判決這些證據都對你有利的話,緃使要判你賠錢,也不會照對方的價碼判。我妹也曾發生過車禍,對方一直要敲錢,雙方最後鬧上法院由於我妹在車禍後一直態度良好,有手機的通聯記錄證明我妹日日有打電話要和對方和解,對方要告我妹傷害罪也沒告成,法官反諭知對方要太為難人家所以對方知道告不成就願意在法官的見證下和解了因為現在若和解,我們在能力範圍內還會出一點錢倘法官判我妹緩刑的話連一塊錢都拿不到所以我才知道追訴期是六個月的......................打這麼多是想告訴你,你該去多找一些有利自己的資訊我的個案不見得適用在你身上但資訊,確實是力量首要之道先去和你的保險員談談吧!祝福你!大事化小小事化無

2006-09-02 23:02:35 補充:
你弟己成年了,若要判賠錢,不可從你家人下手,除非你弟己上天堂〈就事論事,不是詛咒人,勿誤會〉而你弟的配偶、子女為繼承人,才有可能找你弟的遺眷要錢。

2006-09-02 18:59:43 · answer #1 · answered by 飄颻 6 · 0 0

你弟有受傷嗎?傷勢怎麼樣?

當初如果有向警察報案的話,就趕快去申請「肇事原因初步分析研判表」,看看警察怎麼認定這件肇事責任的原因。在下個人推測,該件肇事原因應是你弟行駛未與前車保持安全距離的可能性比較高,也就是說,你弟的肇事責任很可能比較重。

至於對方要錢的部分,你們可以和對方說,簽和解書的同時,就給你錢,若對方不簽卻仍要錢,找個機會把對方的言語錄下來,以後可為證據。保險理賠車輛,是因為保了「和車體險的全險」,你弟若僅保強制險,是不包括車體的。

建議對方每次打電話來要錢,你們都錄下來(不要不接),然後都一律回答:「若與車禍有關的支出,請提供單據正本,我們一定會按單據賠償」,最好能錄到對方的無理取鬧,這樣可以添加日後的勝算。

最後若上法院,可能是刑事的「過失傷害」,也就是說,你弟將面對六個月以下有期徒刑或拘役或罰金的刑事責任,不過若你弟覺得沒差的話,那就不用急著對方和解,而且若已事發後六個月,那就更不用擔心了。倘若是民事的「損害賠償」的話,法院會判你弟應賠償對方多少錢,如果你弟在「車禍發生時」已經成年,那就不會牽連家人,不用太擔心。

以上,供參考

2006-09-17 09:05:10 · answer #2 · answered by 維信 6 · 0 0

上面已經有一長串的~~~實在不想回答~~~您的問題很複雜~~~建議未來交由事發地的調委會處理~~~對方等傷勢復原再談和解是正常的理賠模式~~~但對方屬超載~~假設是三貼的話~~你弟弟不用賠第三個人的醫療費~~~其餘的車禍知識~~~建議您從知識+個問答中獲得~~~未來將派得上用場

2006-09-02 20:35:17 · answer #3 · answered by 1 7 · 0 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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