請問要幾個人才能建黨呀?
幾歲才能選舉?
我說的選舉是當候選人 不是投票喔!!
公民老師問的問題~"~
2006-08-31 13:31:29 · 2 個解答 · 發問者 龍律 2 in 政治與政府 ➔ 政治
依據人民團體法 (民國 91 年 12 月 11 日 修正)
第 4 條 人民團體分為左列三種:
一 職業團體。
二 社會團體。
三 政治團體。
第 8 條 人民團體之組織,應由發起人檢具申請書、章程草案及發起人名冊,向主管機關申請許可。
前項發起人須滿二十歲,並應有三十人以上,且無左列情事為限:
一 因犯罪經判處有期徒刑以上之刑確定,尚未執行或執行未畢者。但受
緩刑宣告者,不在此限。
二 受保安處分或感訓處分之裁判確定,尚未執行或執行未畢者。
三 受破產之宣告,尚未復權者。
四 受禁治產之宣告,尚未撤銷者。
第一項申請書格式由中央主管機關定之。
所以30人以上可成立政黨。
中華民國國民年滿23歲有被選舉權,可參選民意代表(鄉鎮市民代表,縣市議員等),但參選地方首長有限制,鄉鎮市長年滿26歲,縣市長年滿35歲,總統年滿40歲。
2006-08-31 14:08:00 · answer #1 · answered by 法律保護知道的人 7 · 0⤊ 0⤋
法規:人民團體法 (民國 91 年 12 月 11 日 修正)
第 46-1 條
依前條規定備案之政黨,符合下列各款規定者,得經中央主管機關核准後
,依法向法院辦理法人登記:
一 政黨備案後已逾一年。
二 所屬中央、直轄市、縣 (市) 民選公職人員合計五人以上。
三 擁有新臺幣一千萬元以上之財產。
前項政黨法人之登記及其他事項,除本法另有規定外,準用民法關於公益
社團之規定。
http://law.moj.gov.tw/Scripts/Query4B.asp?FullDoc=所有條文&Lcode=D0050091
2006-08-31 13:47:56 · answer #2 · answered by ? 5 · 0⤊ 0⤋