我的弟弟,未滿18歲,拿刀砍傷人,警方說是殺人未遂,可是並沒有羈押,只是單純做完筆錄,就放人,請問有什麼解決之道?被害人只是被傷了幾刀,縫了幾針,沒什麼大礙,可是這樣就辦殺人未遂合理嗎?而且怎麼沒把我弟弟收押?要怎麼樣做才可以把罪行減到最輕?
2006-08-31 09:29:25 · 4 個解答 · 發問者 www.詩涵.com 1 in 政治與政府 ➔ 法律與道德
依照刑法第271條:殺人者,處死刑、無期徒刑或十年以上有期徒刑。前項之未遂犯罰之。預備犯第一項之罪者,處二年以下有期徒刑。但是由與你的弟弟未滿18歲所以法官會斟酌考慮降低刑責,但是還是要付刑事責任,也是要坐牢的,你弟弟拿刀起來砍人這就算做殺人未遂的,把人砍死了或重傷就是殺人罪,通常只要你沒有逃亡的疑慮警方都會將你飭回等待法官判決,但是警察只是負責將你的筆錄移送檢調單位處理,真正決定要求處何種刑責的是檢調人員而非警察,警察是執法人員不是司法人員,只要你弟弟有悔意通常法官都會盡量看情況降低他的刑責啦,但是罪證確鑿是逃也逃不掉的。對於這樣的情況依殺人未遂移送已經算很不錯了,如果被害人提出精神賠償你就完蛋了!
2006-08-31 10:06:44 · answer #1 · answered by 曇花 5 · 0⤊ 0⤋
警察用什麼鳥罪名移送都無所謂,反正構成罪名的認定是由檢察官、法官來做。
2006-08-31 12:17:53 · answer #2 · answered by 鑑古知今 7 · 0⤊ 0⤋
準備多一點前和請一ㄍ最好ㄉ律師~最好能找地下管道!我家對面有ㄍ人!殺人棄屍!但是ㄊ是被騙過去ㄉ~聽說前前後後花ㄌ4~5百萬(我朋友有殺死人啦)你第沒把ㄊ殺死應該不會那ㄇ重!這就是最好ㄉ解決方法~打電話去律師事務所問問!
2006-08-31 10:04:19 · answer #3 · answered by 小楊 2 · 0⤊ 0⤋
你可以請教律師
律師比較專業
也能給你較好的解答
2006-08-31 09:33:59 · answer #4 · answered by ? 1 · 0⤊ 0⤋