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事情是這樣子的!我和朋友在打賭!剛好朋友送我們兩張火鍋八折招待券!
而我們就以這兩張招待券為賭注!
我很順口的跟他說了一句:『誰輸了!誰就要付;打完折後的餘款!』
他說:「你這句話的文法不對!沒有人是這樣用,〝餘款〞這兩字不應該用在這句話上!」
所以我們要徵求大家意見,是否〝餘款〞這兩個字的中文文法,這樣用法是否不當!還是不正確?
請大家能給完整的答覆!

2006-08-30 20:23:04 · 3 個解答 · 發問者 ? 1 in 藝術與人文 詩詞與文學

3 個解答

一般商業行為中所說的『餘款』,意思多是『剩餘的款項』,也就是『剩下還沒有結清的款項』,也有人稱之為『尾款』,也是指『剩下尚未支付的款額』。至於您所說的:「誰輸了!誰就要付『打完折後的餘款』。」,這裡所用的『餘款』很明顯,是指『扣除優惠折扣後的款項』,但容易讓人混淆,以為是:「打完折之後的應付帳款要分為兩筆,一筆是『預付款』,另一筆是『餘款』,而您這次若打賭輸了,就要支付那筆『預付款』之外的『餘款』。以下條列說明之:為方便計算,一份火鍋的訂價假設為NT$500元。兩份火鍋的訂價則應為NT$1,000元一張火鍋八折招待券的價值則為(NT$500X0.8)=NT$400元。一張火鍋八折招待券的折扣金額為(NT$500-NT$400)=NT$100元。兩張火鍋八折招待券的價值則為(NT$400X2)=NT$800元。兩張火鍋八折招待券的折扣金額為(NT$100X2)=NT$200元。本來應該支付兩份火鍋的訂價(NT$1,000元),現在使用了兩張火鍋八折招待券,省下了兩張火鍋八折招待券的折扣金額(NT$200元),代表只要支付兩份鍋打八折後的價錢(NT$800元)即可。前(第7)項的NT$800元,應該就是您所說的『餘款』,但卻不符合商業慣用法,所以,我支持您的朋友,「〝餘款〞這兩字不應該用在這句話上!」我覺得正確的說法應該是:「誰輸了!誰就要付打折後該付的所有費用!」

2006-08-30 20:55:23 · answer #1 · answered by 【愛貓的麵】 7 · 0 0

20點快到期幫我回答一下拜託~~http://tw.knowledge.yahoo.com/question/?qid=1406082801007

2006-09-09 20:31:23 · answer #2 · answered by Anonymous · 0 0

多餘的金額。
如:報名參加活動者若臨時取消,報名費除已支付部分外,餘款悉數退還。


不過我也覺得這個用法很怪異!

2006-08-30 20:25:57 · answer #3 · answered by 小小 2 · 0 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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