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養子女當初以親生子女方式報戶口,小孩已上國中,今後悔領養,想中止親子關係,是否可透過法律,中止親子間的認養關係?要如何做?養子女當初以親生子女方式報戶口,是否觸違造文書罪?還觸那些法令?

2006-08-30 09:40:47 · 2 個解答 · 發問者 Anonymous in 政治與政府 法律與道德

2 個解答

中華民國刑法 (民國 95 年 05 月 17 日 修正)第214條 明知為不實之事項,而使公務員登載於職務上所掌之公文書,足以生損害於公眾或他人者,處三年以下有期徒刑、拘役或五百元以下罰金。民法親屬編施行法 (民國 91 年 06 月 26 日 修正) 第8條 民法親屬編關於婚生子女之推定及否認,於施行前受胎之子女亦適用之。第12條 民法親屬編施行前所發生之事實,依民法親屬編之規定得為終止收養關係之原因者,得請求宣告終止收養關係。民法親屬編施行後修正前所發生之事實,依修正之民法第一千零八十條第五項之規定得為終止收養關係之原因者,得聲請許可終止收養關係。民法 (民國 91 年 06 月 26 日 修正)第1080條 養父母與養子女之關係,得由雙方同意終止之。前項終止,應以書面為之。養子女未滿七歲者,其終止收養關係之意思表示,由收養終止後為其法定代理人之人代為之。養子女為滿七歲以上之未成年人者,其終止收養關係,應得收養終止後為其法定代理人之人之同意。養父母死亡後,養子女不能維持生活而無謀生能力者,得聲請法院許可,終止收養關係。第三項及第四項之規定,於前項聲請準用之。第1081條 養父母、養子女之一方,有左列各款情形之一者,法院因他方之請求,得宣告終止其收養關係:一  對於他方為虐待或重大侮辱時。二  惡意遺棄他方時。三  養子女被處二年以上之徒刑時。四  養子女有浪費財產之情事時。五  養子女生死不明已逾三年時。六  有其他重大事由時。第1082條 收養關係經判決終止時,無過失之一方,因而陷於生活困難者,得請求他方給與相當之金額。第1083條 養子女自收養關係終止時起,回復其本姓,並回復其與本生父母之關係。但第三人已取得之權利不因此而受影響。--------------建議:1.先向法院提出:更正〔親生〕為〔收養〕之關係!尋求認罪協商獲得緩起訴的機會.如果檢察官以緩起訴處分,你可能會必須負擔一定金額的罰金.2.更正為〔收養〕後.再依民法親屬篇施行法第2條及民法第11080~1083條提出〔終止收養關係〕之訴!

2006-08-31 19:10:20 補充:
★ 我國刑事訴訟法有關緩起訴的條文,即該案件被告所犯之罪最輕本刑三年以下有期徒刑內之罪,再經檢察官斟酌後,認為案情輕微且被告有悔意的話,檢察官就可為緩起訴處分。★ 「易科罰金」是一種易刑處分,亦即於裁判宣告之刑,因特殊事由,不能或不宜執行者,以其他方法代替之。於刑法所規定之易刑處分,計有易科罰金、易服勞役、及易以訓誡三種。易科罰金,即是以罰金刑代替自由刑。刑法第四十一條規定:「犯最重本刑為五年以下有期徒刑以下之刑之罪,而受六個月以下有期徒刑或拘役之宣告,因身體、教育、職業、家庭之關係或其他正當事由,執行顯有困難者,得以一元以上三元以下折算一日,易科罰金。

2006-08-31 19:12:52 補充:
★ 附件:【受刑人聲請易科罰金須知】一、 所受本案判處之(有期徒刑 月拘役 日),如因身體、教育、職業或家庭之關係,執行顯有困難,依刑法第四十一條規定,得易科罰金。二、 如聲請易科罰金,請於 月 日攜帶易科罰金之金額新台幣 元及身份證,親自前來本署,向承辦人口頭聲請。三、 聲請易科罰金,請提出執行顯有困難之證明文件,

2006-08-31 19:13:23 補充:
例如:(一) 因『身體』關係執行顯有困難者-請提出公立或主管官署核准立案之私立醫院或當地衛生所之診斷書(如係一望可知之殘疾不須提出證明文件)(二) 因「教育」關係執行顯有困難者-請提出學生證或在學之證明文件(三) 因「職業」關係執行顯有困難者-請提出職業證明文件、在職證明及營利事業登記證、稅單(四)因「家庭」關係執行顯有困難者-請提出扶養親屬關係之戶口名簿影印本或原本。(不須提出村、里、鄰長證明) 四、本署對於易科罰金之聲請,只須提出前述執行顯有困難之任何證明文件之一,經核屬實,即得准許,如有請託關說行為,嚴予查辦。

2006-08-31 19:13:50 補充:
五、得易科罰金之案件,受刑人如出國未歸,在遠洋漁船作業或罹患重病經醫師證明無法親自到案辦理者,得由受刑人之配偶、三親等內血親、二親等內姻親持確實之證明文件,代為聲請。

2006-08-31 19:15:46 補充:
我想:出生證明一定是偽造的吧!偽填〔生父.母〕為〔養父.母〕.才能變成〔親生〕的嘍!

2006-08-31 19:20:22 補充:
先向法院提出:更正〔親生〕為〔收養〕之關係時.須附佐證資料喔!證明不是親生的!以利法院判決!

2006-08-31 15:04:14 · answer #1 · answered by oulishi(楊冠緯) 7 · 0 0

出生證明怎麼來的?

2006-08-30 09:51:50 · answer #2 · answered by 鑑古知今 7 · 0 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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