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最近我們法院約聘一個執達員,因為他不是照一般國家考試進來的,但是薪水卻比正職的還高,雖然是約聘的可是也不能這麼不公平ㄚ,請問是否可以用合法的程序去檢舉不法的行為?

2006-08-30 04:50:35 · 3 個解答 · 發問者 Anonymous in 政治與政府 法律與道德

他是退伍的替代役,跟學歷因該沒有太大的關聯,那這樣退伍的人都可以簽約囉!

2006-08-30 05:51:16 · update #1

3 個解答

其實這種情形很多 就連內政部役政署也有把退伍的替代役簽下來的
這部分並無違法
像公所裡面 一堆人靠關係 進去做臨顧 關係大的 進去之後再轉調清潔隊
變成正職的......
看著這種事一再重演 新鄉長上任 就慢慢把自己的人(親朋好友) 拉上來
一開始看到真的很無言....後來才知道 清潔隊員需不需要經過考試 扛沙包
是鄉鎮市機關首長決定的
而有些臨顧 後台比他的承辦人還大 連他承辦人都不太敢叫他做事
看開點唄~~
這個社會~黑

2006-09-01 11:50:46 · answer #1 · answered by KLee 3 · 0 0

約聘的一般薪都會比正職的高喔!!!因為他不能享有一般正職員工的福利,所以他的薪會比正職高~~~而且約聘時間一到就需要在續,如果續不到那他就是無業遊民啦!!!那薪高不過就是他唯一的保障。
所以你如果是正職就別計較太多~~你想你可能有得分紅有交通費
但他什麼都沒有只有那份薪
約到還要煩惱是否能在繼續簽下去~~~所以要知足

2006-08-30 08:39:30 · answer #2 · answered by ivy 2 · 0 0

如果是最近的事,那麼他很可能是所謂的職務代理人,如果他代理的層級有那麼高,或者原本他工作就很煩重,薪水比所謂的正職高,也不無可能。假如約聘人員是以學歷敘薪,比正職高亦不無可能。在檢舉之前,最好找人事單位問個清楚。

2006-08-30 05:22:13 · answer #3 · answered by Ivan 7 · 0 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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