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因已卸任主委職務.管理費帳戶還是我的名子如何請管委會申明往後所有現任委員做事我無法律責任

2006-08-29 08:16:31 · 2 個解答 · 發問者 mama 1 in 政治與政府 法律與道德

2 個解答

主任委員卸任應該是開完大會以後的事情;委員推選新主委後、也應該有交接

所以這二件事情均會有過程與紀錄!

如果有任何責任問題,與您無關,是很明確的事。

對於您所說的帳戶問題...因為責任已實質轉移,

所以應該新管理委員會和主任委員會比你更急,

您可以和新主委(如果還有其他人的話一起)約定時間辦理印鑑更改即可!!

2006-08-29 11:15:58 · answer #1 · answered by CTT 7 · 0 0

先請律師寫存證信函發給管委會,聲明你己在何時卸任了,再請管委會將你的主委帳戶取消~

2006-08-29 08:30:15 · answer #2 · answered by 胖胖 1 · 0 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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