我爸爸在八月十號時出了車禍!!他當時是從加油站開車出來!!結果有一個女學生騎摩托車撞過來<撞到我爸爸車子前方>人受了一點傷<手腳擦傷腦部有點腦症盪!!>當時他騎車的數度大約60-70之間<無超速順向>但是他朝我們的車撞過來的!!事後那名女學生做了全身的檢查!!住院住了十天!!而我們則必須付他的住院費用三萬多元<他住個人病房!>他車子損壞的錢還要我們賠<不包含在三萬多元裡面>!!我媽媽是說台灣的法律本來就是這樣!!這讓我覺得非常的不公平!!我家經濟本來就不是很好!!發生了這件事之後根本快無法生活了!!我想請各位幫幫我的忙!!台灣的法律真的是這樣的嗎!!我現在只是一個高二的學生並不能做些甚麼!!只能打工幫忙一下家裡!!
但發生這件事之後我家真的很難生活!!可不可以提供我ㄧ些跟車禍有用的法律資訊!! 真的很謝謝大家
2006-08-27 19:03:10 · 3 個解答 · 發問者 小婷 4 in 政治與政府 ➔ 法律與道德
您好
照您所陳述
該車禍確實是你爸爸的肇事責任佔大部份
因為你爸爸從加油站出來屬於起駛車
起駛前,不讓行進中之車輛、行人優先通行第四十五條第十款
對方可能無肇事責任因為不是在路口(如是在路口他(對方)還有行經路口要減速的規定)
但是事故既然已發生只有坦然面對了
當時車禍有警察處理吧
首先向保險公司報出險可以委託給保險公司跟對方談理賠事宜
該多關心對方吧畢竟雙方都不是願意事情的發生
關心對方也許可得到諒解不致還要獅子大開口
最後祝事情圓滿解決
2006-08-29 01:56:25 補充:
法令有規定行經學校,醫院要減速但沒規定加油站個人認為加油站應該也要規範在內因為出入實在很頻繁還有車禍發生有一定的法令規範肇事責任不要道聽途說什麼大車撞小車是大車錯或汽車撞機車是汽車錯完全是胡說八道支線道車不讓幹線道車先行。少線道車不讓多線道車先行。車道數相同時,左方車不讓右方車先行 第四十五條第九款起駛前,不讓行進中之車輛、行人優先通行 第四十五條第十款大小車機車一樣要尊從才能減少交通事故的發生交通秩序才會良好
2006-08-29 02:13:56 補充:
下面提意見的仁兄您好問問題的人說從加油站{{{開出來}}}已經是出來了(當然是在道路上吧)加油站依您說不是道路範圍既然不是道路範圍所開出來的車就該比照路邊停車要起駛前受到------>>起駛前,不讓行進中之車輛、行人優先通行 第四十五條第十款(該條所規範吧)不然您說該如何出來呢
2006-08-29 17:13:28 補充:
當然理論與實務上有時顯有些出入的即使在加油站內車禍不能當場和解的話還是得請求警方處理以之證明有該件車禍的發生不然保險公司也不用理賠了而該件車禍也不用在此多作爭論既然已發生就不再爭它是車頭出來還是車輪出來機車可能是在車道上自然是以在道路上之交通事故做處理了(已是事實何必再爭)(所謂的理論只是紙上談兵實務上有時跟本用不上或者跟本是瞎理論實務上跟本就把它棄之)
2006-08-28 00:17:16 · answer #1 · answered by 和平之鴿~光輝的十月~生日快樂 7 · 0⤊ 0⤋
加油站的出入口並不屬於道路的範圍,那裡並不適用道安規則,也就是說那個地方是加油站的私有地,在其內發生車禍是無法以道安規則來做處理的。但是所謂起駛前係指車輛靜止未移動,若已經移動則無法以起駛前來規範,不過因為他是從加油站出來要接上道路,這一段路要以轉彎車應讓直行車先行的規定,似乎也不合規定。
順帶一提,道路範圍中不包括私人土地中的通道,所以停車場和加油站內、出入口等都不屬於管轄範圍,但是有一個地方例外,那就是高速公路的休息站內是屬於道安管制的範圍,也就是說若在休息站內出車禍,是必須要依道安規定來處分的。
2006-08-29 15:22:28 補充:
當車頭在道路上,而車身仍在加油站出入口內,是否能判斷其已經適用道安規則,這是爭議相當大的問題,目前尚無有定論。有人主張所有輪胎已經接觸到道路上為適用,但也有主張前輪進入車道即需受道安規定管制,主張不一,所以在加油站出入口出來的車輛要否接受道安規範,還真的只能看你所受理的評議委員的看法來做判斷,並無通則可以做判例來參考,所以樓上的朋友所說與本人所言顯有出入。
2006-08-29 15:28:24 補充:
其車輛依習慣應在加油站與道路相接處停車再開,這是以駕駛道德來做判斷,但是其車在未接觸道路前並不受道安管制,所以即使在之前不禮讓也並不違反道安。不過問題來了,一旦該車完全進入車道,就可能面臨轉彎車不禮讓直行車等等的問題,所以所謂不受道安規範與受規範是一次完成的狀況,只是在於撞擊處是否在道路上的定義來釐清肇事人應負多少責任罷了。
2006-08-28 05:20:40 · answer #2 · answered by 行走知識江湖TONY哥 7 · 0⤊ 0⤋
你爸爸車子有定期繳強制險的話
那對方的住院醫療
可以由你爸那車子的強制險的保險公司來賠償對方
但至於對方的車子賠償就不能用強制險來賠償
而責任歸屬問題我就不太清楚了
2006-09-01 23:33:29 補充:
看了一下.....和平之鴿....敘述的內容還滿實在的解決問題才是根本之道
2006-08-27 19:08:34 · answer #3 · answered by peter 4 · 0⤊ 0⤋