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我們社區廚房公共管線阻塞...
經建設公司派人來查看結果是L彎管易造成阻塞
所以建議1樓天花板的L型彎管改坡度成斜的
但1.2樓住戶不願意配合通管也不願意配合改管.
住戶大會時也經由表決..通過發函給法院強制執行
但新上任的管委會委員們有疑問..認為所支出費用是否管委會要出
還是住戶出..因此通館和改管之事就一直拖延...
想請教大廈管理法有無解決的方法.可以保障我們住戶的權利
讓管委會有法依據可以盡快將管線問題解決~~
謝謝幫忙~~~

2006-08-27 16:54:40 · 2 個解答 · 發問者 1 in 政治與政府 法律與道德

2樓住戶不讓人進入他們屋內.所以也不知道他們怎麼處理的.只知道他們另接明管到洗衣陽台的排水孔..目前我們三樓洗衣陽台的排水孔也不時會冒泡泡了..

2006-08-28 10:07:54 · update #1

2 個解答

其實L彎管影響最大的應該是二樓,你應該詳細了解二樓是如何處理的!!

另外,公寓大廈管理條例第六條:一、二樓住戶如拒絕修繕要求,

應該訴請公所工務單位或公寓大廈管理科(看縣市等級)來函限期改善;逾期者,

會罰款的(3千到1萬5;應該不是發給法院)!!


吃草的管理委員大概沒淹到她們,所以才會說公共管線要住戶自己出!!

你可以依據公寓大廈管理條例第36條,要求管理委員會限期處理,否則,

因此產生一切損失,將蒐證後、具體向管理委員會求償!!

(存證信函對象最好填上主任委員名字)

2006-08-28 20:43:00 補充:
答案揭曉!!二樓水管也堵塞,所以乾脆塞住不管、將排水接到陽台管線!您應該先檢具:大會紀錄、協調對方過程、反映委員會過程後,向公所舉發管理委員會違反【公寓大廈管理條例】第三十六條、第一款:未遵守執行區分所有權人決議;且,違背住戶違規行為制止責任!!要求依法處罰,並請公所以書面函覆處理狀況!!另,應發存證信函給二樓,要求遵守【公寓大廈管理條例】第六條、第二款規定:限期(明定日期)進行共同檢查、修繕部份,否則,依法告發!!如若查出家裡積水堵塞確實是二樓自私行為引起!蒐集自積水以來:清除髒污工資、耗費器具加上精神損害部分,向對方請求賠償!!

2006-08-29 23:35:54 補充:
如果您不希望訴訟紛爭的話,寫個公告,說明:大樓廚房公共幹管堵塞,目前已通知管理委員會(或總幹事)處理中,請住戶暫時不要使用廚房排水管路!!張貼在電梯、拍照存證然後回家把廚房排水口、流理台排水口堵起來(讓四樓一起跳腳加入您的陣線)

2006-08-27 20:22:38 · answer #1 · answered by CTT 7 · 1 0

基本上一、二樓的住戶是不能反對進行公共管線修繕的,但是管委會又不願意執行這項工作,相關法令我不多說,因為你應該也很了解,至於修繕費用的問題,我想你們就直接用管理費支出吧!我只提供公寓大廈管理條例第四十七條第三點讓你參考:區分所有權人或住戶遺反第六條之規定,主管機關受理住戶、管理負責人或管理委員會之請求,經通知限期改善,屆期不改善者。得報請各縣、市主管機關處理,處罰該區分所有權人新臺幣3000元至15000元之罰款鍰,得連續處罰至改善為止。
※我把一個網址貼上去讓你參考。
http://www.tmm.org.tw/ap/aplawcompare.htm

2006-08-29 08:44:49 補充:
另外對於社區之管理委員會未依住戶大會之決議進行處理,可引用公寓大廈管理條例第四十八條第四款之規,提醒管理委員會之成員儘速進行修繕工程,否則可向各縣、市政府之主管機關舉報,如此會處以罰鍰1000元至5000元,得連續處罰之。為避免社區事務皆走上法律途徑,或是有人遭受罰鍰,建議他們還是儘快進行修繕的動作。至於二樓住戶因為另接管線造成三樓陽台排水孔也會冒泡泡一事,亦可反應至管委會後,引用上述之條文進行處理。※其實社區住戶常有此類的事情,一再忍讓的結果,到最後幾乎也勢必要對薄公堂,若事情發生至此,何不開始時即以相關條文及規定辦理!希望你能儘快擺脫這種日子。

2006-08-28 12:21:17 · answer #2 · answered by ? 3 · 0 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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