我的皮包遺失了且裡頭有軍人身分證,可是不知道如何補辦
請各位長官們解答小弟的疑惑吧~
2006-08-26 21:12:50 · 6 個解答 · 發問者 修醬 1 in 政治與政府 ➔ 軍隊
我皮包是在逛夜市被偷的
2006-08-26 21:34:37 · update #1
翊然悠想大大:依據個人在軍中的經驗,為您說明一下:有關軍人身分證遺失補辦的部分,基本與前面相同,如黑白軍照照片兩張、報案三聯單(最重要,一定要有,而且三聯單上的被偷的物品中也要有”軍人身分證”,若沒有三聯單則無法證明補發原因為失竊,就變成記過二次的懲罰令了)(影本),拿給你單位上的參一(人事官(人事士)、文書、行政士)就可以了安心靜候新證核發了,其他的迴文表等相關表格隨公文逐級陳轉辦理去了;只是這段期間,您去乘坐大眾運輸工具時,無法享有「軍優票」的優待。不過您既然是在夜市被扒竊遺失的,有一點十分重要,什麼時間被竊的和報案了沒?如果已經遺失兩三天或您尚未報案,當地(夜市所在地管轄)的警局或派出所就不會受理了,他們會用許多方法讓您知難而退,我所接觸的就有某個同事說他的皮包放在車上,因車門未鎖被竊走,警察"語帶恐嚇"的說要先查有無指紋,如果沒有就要辦我同事誣告、妨礙公務;另一個同事是吃飯時遺失的,警察要他舉證,找證人,笑話當場若有人看到不就抓到現行犯了。所以,我都會建議當事人先用網路或電話110報案,一來警局有紀錄,您就照實陳說作筆錄,拿到「報案三聯單」而不會被有心大事化小、小事化無的警察技術性吃案了。東西被竊,損失自不待言,接下來一堆證件、卡片的補辦手續已經夠嘔了,若再為軍人身分證懲處,豈不更加悲哀。 希望對您有所幫助
2006-08-27 03:51:18 · answer #1 · answered by 翰林 6 · 0⤊ 0⤋
前面的那幾位好像是在回"承辦人員"的問題~~~~
你只要記住一件事情"不想被禁假五日就想辦法去報案讓警察給你辦案三聯單的一聯當證明.然後你們參一要你繳什麼你就給他!!"包準你沒事.誰讓你有事打1985
去申訴.志願役是申誡兩次!!
2006-08-28 20:22:04 · answer #2 · answered by ? 2 · 0⤊ 0⤋
他們回答的真複雜˙@@! 我的回答比較簡單 直接找你們連上的 參一 申請就好了~ 不過 會不會被扣 5天假 我就不確定了 照理說 要被禁 5天假期 ~不過我 那時候 人還不錯 參一 跟我也很好 加上 自己作業~~ 所以 沒被禁假@@
2006-08-27 13:47:53 · answer #3 · answered by Prosada 3 · 0⤊ 0⤋
把你的照片(大頭照兩張)還有報案三聯單(影本)(一定要有,而且三聯單上的被偷的物品中也要有”軍人身分證”)拿給你單位上的承辦人員(文書官、人事官、人事士,就是單位上的行政人事承辦人員亦即參一人員)就可以了!為保險起見,可登報證明(基本上報案就可以了,其報案三聯單上的時間、地點、事情都很清楚,效力比登報證明還高)。至少上兩位大大的內容也是不錯的,只不過那些是承辦人員必須清楚,我所說的是你應該做的事情。
2006-08-27 11:40:21 補充:
補充一下,關於翰林大大那個"記過兩次"的懲罰令的部份個人有些質疑。記過兩次的懲罰太嚴重了!懲罰令的部份因軍、士官兵而有所不同,若我沒記錯,士兵是"禁足五日",而軍士官則是申誡乙次。(而對義務役而言,這個懲罰令多屬於那個文件性質,很少是會執行正式的懲罰,亦即很正真正執行"禁足五日",而義務役的軍、士官真的被記申誡乙次對其也沒多大的影響,因為他們沒有考績的獎懲考量,相對地對志願役而言,一個申誡若當年沒有獎勵補過來,當年考績就沒法打甲等了,最高只能是乙等,考績獎金會縮水)
2006-08-26 23:02:32 · answer #4 · answered by ? 6 · 0⤊ 0⤋
遺失:附迴文表二份、切結書乙份、懲罰令副本乙份、最近三個月二寸半身正面相片二張請連上參一文書呈文逐級送國防部人次室申請重新製發。
另外提醒你最好登報作廢以免被拿去做壞事例如向地下錢莊借錢
2006-08-27 01:22:37 補充:
不好意思界貼一下上面的
2006-08-26 21:21:56 · answer #5 · answered by ㄚ呆 5 · 0⤊ 0⤋
軍人身分證管理作業程序
執行要領
完成時間
軍人身分證繳銷:現役官、士、兵【退伍、撤(免)職、停役】、聘雇(解雇、退休)人員,按時收齊將身分證剪角並繕造繳銷名冊一式二份,連同損耗之軍人身分證於次月十日前送國防部人次室。
每月
遺失:附迴文表二份、切結書乙份、懲罰令副本乙份、最近三個月二寸半身正面相片二張送國防部人次室申請重新製發。
不定時
洗毀:附迴文表二份、洗毀之舊證、最近三個月二寸半身正面相片二張送國防部人次室申請重新製發。
不定時
被竊:附迴文表二份、最近三個月二寸半身正面相片二張、警局報案證明等送國防部人次室申請重新製發。
不定時
資料錯誤(如姓名、出生日期等):附迴文表二份、國民身分證影本乙份、最近三個月二寸半身正面相片二張送國防部人次室申請重新製發。
不定時
身分證校正:元月辦理校正乙次並加蓋「核符」章,並登記調職晉階。
每年
檢查各單位士官兵遺失情形。
每月
全面更換軍人身分證。
每五年
2006-08-26 21:15:25 · answer #6 · answered by 品陞 7 · 0⤊ 0⤋