我去警局告人傷害.結果對方身上也有一點傷.說是我打的(我真的沒打到他).然後對方也要告我.結果現在變成互控傷害.1.我該先採取行動嗎? 例如找先律師寫狀紙...之類的.2.有狀紙會比較快開庭嗎?.3.因為變成互控傷害.法官如果相信他.我會不會因此坐牢?我會贏嗎?4.正常程序要多久才開庭啊?
2006-08-25 11:13:27 · 2 個解答 · 發問者 ? 5 in 政治與政府 ➔ 法律與道德
這個案子很簡單~~大概依個月左右就會被地檢署傳喚去說明1.你已經去警局做完筆錄了吧?所以就不用再額外寫狀紙控告了2.寫狀紙(自訴)跟警局移送檢察署(公訴),速度是一樣快的3.一般來說互控傷害要看~~~是誰先動手的~~~先動手方敗訴機率大於9成 至於~~傷害賠償~~~部份就~~互賠~~4.正常來說要先過偵查庭~~大概最少要開個1~2次~~等案情偵查終結後,檢察官才會送給法官宣判
2006-09-06 09:19:33 · answer #1 · answered by ? 7 · 0⤊ 0⤋
我不是很懂法律的人............但我看都沒人回答...........想先給你個建議............其實你可以先去翻翻 "小六法" 國家各個法條的書...........自己也可以買一本.........一般像金石堂書局都有在賣..........一本才200~300元左右...........悠關生活上的法律問題都能先參考法條...........你這應該算 民事訴訟 的部份.......先翻一下.........有個暸解吧!!! ^ ^
2006-08-25 11:22:32 · answer #2 · answered by A_A 1 · 0⤊ 0⤋