麻煩懂法律的人幫幫我
對方8月初來到我家門口辱罵我及家人
我就用錄音機錄音蒐證
對方竟然搶走我的錄音機
我有大喊並追著他跑
跑了約3間店面 我伸手要去拿回
對方竟然當我的面前將錄音機摔在地上
我有報案,但警察說只能告他毀損,不能告他搶奪
這是真的嗎???
明明他有搶並讓我追啊!! 而且我是孕婦
當天做完筆錄後有去醫院,有早產現象
最近我竟然收到對方告我妨害自由的傳票(9月初)
真的很莫名其妙
我沒罵人更沒恐嚇,更不可能限制自由
因為我家在派出所的對面,警察有馬上出來制止紛爭
為什麼他告我就立刻傳票到
而我至派出所報案一點動靜都沒有呢????
2006-08-25 08:23:52 · 6 個解答 · 發問者 小真 1 in 政治與政府 ➔ 法律與道德
感謝大家,警察說是因為我們有糾紛而蒐證,對方因而搶走損毀,並不是喜歡這台錄音機,所以不能傋成搶奪,是這樣嗎????? 另外當天是我立刻報案的,何為自訴呢?對方常來鬧我都沒則,報了幾次案,都還沒傳他呢?真不公平!!!
2006-08-25 14:32:11 · update #1
您好!您說警察說只能告他毀損,不能告他搶奪???
不可能~~~~
請您跟另一間派出所報案警察說妳要告他搶奪、故意毀損二,因為這是可以成
立的。順便告訴長官說妳到妳家對面的派出所有報過案了,說而且他們後來
一點動靜都沒有,而且還被告妨害自由。這您先試試!
如果另一家的派出所還是這樣的話............
上法院告吧!
另外.......您若覺得員警辦案草率的話,可以上網或寫信到"警察分局"or總局去
檢舉。這樣的回答妳滿意嗎!如果還有其它問題可以再問我!謝謝!
2006-08-25 13:10:34 補充:
請問妳是哪邊的人呢!我可以幫妳的,謝謝囉!
2006-08-25 09:08:31 · answer #1 · answered by ? 3 · 0⤊ 0⤋
警員的意思是強奪一方沒有據為己有之意。
2006-08-28 13:12:08 · answer #2 · answered by 果亞 3 · 0⤊ 0⤋
拿人家的東西被害人不知道=>偷竊
拿人家的東西被害人知道並且發生反應對方還是拿走=>搶奪
拿人家的東西被害人看著對方拿走沒有反應=>詐欺
為甚麼有糾紛?
因為當事人扯太多,讓大家搞不清楚,
你的東西被搶走就是被搶嘛!!
報紙上不是登:搶匪騎機車搶走路人蹓狗的袋子(裡面裝狗大便)還是搶嘛!!
他告你妨礙自由=>對方明知問題所在仍曲解興訟,告她誣告!
他搶你東西叫警察捉他!!搶奪現行犯
他損害你的東西,告他毀損,
一一來不要亂!!要不然別人怎麼幫你
警察不是不辦,如果真不辦,告他刑法127條瀆職!!
2006-08-25 22:01:38 補充:
糾紛與否,還有爭議,
機車強盜搶皮包,都說看這個人不順眼,不是喜歡這個皮包,是否就不算搶劫??
2006-08-28 21:01:58 補充:
警察無權裁決!!
2006-08-25 14:00:51 · answer #3 · answered by CTT 7 · 0⤊ 0⤋
沒有搶奪的故意ㄅ
2006-08-25 11:14:28 · answer #4 · answered by ? 3 · 0⤊ 0⤋
我覺得對方有可能是直接到地檢署去按鈴控告或者他的報案時間比你還早,所以案子比較快送到地檢署分案偵辦,現階段你可以打電話去報案的派出所詢問該案是否已移送到地檢署偵辦,然後準備好證據包括證人、證物等證明自己無罪以及對方有罪等著地檢署傳你開庭時再庭呈即可,說不定地檢署會將二案一併辦理一起訊問,不過說實在話,這種小案可能會當面問你們雙方是否同意和解,若你不想在到法院浪費時間的話,可以考慮同意對方的賠償。
2006-08-25 09:13:20 · answer #5 · answered by 民部卿 5 · 0⤊ 0⤋
因為對方是提出自訴...所以省略了偵查程序就直接發傳票給您,到時候到場的應該還是偵查庭以釐清案情,對方要負責舉證
您向警方報案是告訴...會經過警方的調查,因此程序相對來說會比自訴慢,但調查證據則由警方出馬,罪證確鑿就會起訴
所以才會有對方傳票馬上送來...而您的告訴卻似乎沒有動靜的感覺@@
2006-08-25 14:18:27 補充:
由於小弟的回答可能會誤導您而導致權益損失,所以緊急自刪不當解答...不過還是可以提供給您免費法律諮詢的資訊
法務部首頁法律資源法律諮詢資源
http://www.moj.gov.tw/ct.asp?xItem=23538&CtNode=61
@@
2006-08-25 08:43:27 · answer #6 · answered by Mumumuu 5 · 0⤊ 0⤋