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最近得知降ㄉ案例 有A君她擅自拿走公司的東西 被公司得知後 公司要求他寫自白書並自期限內要賠兩倍的錢 否則公司就有法律控訴權 他寫下他的名子並把公司跟他說的要求寫上去並附上她的ㄉ身分證影本 爾他也在期限內把錢環完了 但事後公司卻連他當月的薪水也扣除 且事後公司並沒有環給他正本 正本還在公司納 但他有影本 請問依下在這個案例中1.要怎麼證明他寫的正本是他本人寫的?公司如果在上面私自的再加字句他如何保障他ㄉ權力?2.公司可以事後再拿這件事威脅他或控告他ㄇ3.公司要求他賠雙倍的錢及私自扣除他ㄉ薪水醬是合法ㄉㄇ? 拜託大家知道的可以幫我解答喔 謝謝.

2006-08-24 22:44:20 · 3 個解答 · 發問者 金魚 1 in 政治與政府 法律與道德

請問一下 我有看到有人說公司保有正本 但如果他六ㄍ月內不起訴的話 那個自白書就無效ㄌ 這是真ㄉㄇ

[另外 我想再請問一下 正本正確的作法是應該給公司保留還是A君保留呢

2006-08-25 14:55:46 · update #1

3 個解答

金魚 私德本來就很重要/既然一時犯錯後也依<公司>模擬立下自白書賠償了事唯      唯獨忘了向<公司>要回自白書時o你 是否可以存證信函告知 此自白書內情況!        疑惑甚為不解?既日起要求<公司>限期內做回應因你以依要求完成自白書交易      比喻為:公司交代完成事項.無需超額再扣薪餉.持存證函證o后續就待公司表 白      做為依照勞基法/及勞保局規定做基礎.請求公道.最好是發出存證才算對自己保障      古龍 為勞資雙方公平待遇提供潛在人性.請洽協調意見僅供參考o祝事事如意!!!                                

2006-08-26 10:52:26 補充:
語不驚人死不休*請搞清楚資方擁有權力要不要勞力供需/這樣一來你只能先站得住.才恢復過來勞資><待遇協商這麼說你清楚了嗎?只要完成存證告知取得(公司交代事項)后既依原本勞資規定給薪未免爭議.先保有存證函才有依勞資協商底線o希望你仔細應變不要輕舉茫無頭緒!記住吃虧就是占便宜!古龍 希望你妳又多一甲子功力.肯定日後處事順順利利!和氣又生財o

2006-08-25 06:28:10 · answer #1 · answered by Anonymous · 0 0

請問一下 我有看到有人說公司保有正本 但如果他六ㄍ月內不起訴的話 那個自白書就無效ㄌ 這是真ㄉㄇ

2006-08-25 18:54:09 補充:
另外 我想再請問古龍 正本正確的作法是應該給公司保留還是A君保留呢

2006-08-25 14:52:45 · answer #2 · answered by 金魚 1 · 0 0

這個案例中1.要怎麼證明他寫的正本是他本人寫的?公司如果在上面私自的再加字句他如何保障他ㄉ權力?
若沒持有切結書的副本..唯有等對方上法院..再要求閱覽內容..若有多加字..再訴願即可..只要當事人確實被坑..就是最好的保障方法!!

2006-08-25 08:48:16 補充:
2.公司可以事後再拿這件事威脅他或控告他ㄇ
若要做到對自己的保障多一點
可以先到轄區警分局備案
說明所發生過的一切
請警方當見證
或協力索回公道

2006-08-25 08:49:55 補充:
3.公司要求他賠雙倍的錢及私自扣除他ㄉ薪水醬是合法ㄉㄇ?
公司索賠應屬於公司的單行法
而私自扣除薪資 可以向當地勞工局反應 可索回該持有之保障

2006-08-25 04:46:34 · answer #3 · answered by ? 7 · 0 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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