我的一位女性朋友,和他認識一年的男友結婚,婚前他們完全沒有親密的行為,(像親親、性行為等,連牽手都很少),她也覺得怪怪的,當時她當做是男方尊重她的想法。
結婚那天是以公開的辦桌方式,在公證人和親朋好友下,她就硬著頭皮,蓋章。
因為男友是軍人,所以平常很少回家,假日放二天也很少去陪她,都是和他朋友在一起,所以到現在,都沒洞房(結婚那天新郎喝掛了)
而現在她因工作的關係,沒和男方的家人住一起,也沒有去戶政辦理登記,男方那邊也沒有說什麼。
感覺上有結和沒結,沒有什麼不同,而且當初的聘禮和聘金女方都沒拿到。
現在我那位朋友想要解除婚約(離婚),她目前只有把她自已擬的離婚協議書寄到男方那,我聽她描述,因為男方在地方上是還滿有地位的家族,所以他父母反對我那位朋友提出離婚的要求。還要她多多忍一忍,體諒當軍人的辛苦。
想問說,除了寄離婚協議書給男方外,我那位朋友還有什麼可以做的方法,或法律途徑才能盡快和男方解除婚約。
如果男方要求女方賠償什麼的,合理嗎,怎麼辦。
2006-08-24 20:32:36 · 2 個解答 · 發問者 ☆Stc☆亞川 1 in 家庭與人際關係 ➔ 婚姻與離婚
再加補充問題
1、聘金和禮金我朋友一直有跟男方要,但男方那邊好像已經把錢花掉了(男方本身負債約二百萬),而且從頭到尾我朋友都沒碰到錢。
2、我朋友也直覺怪就怪在這,而且同性戀的機率也有可能,因為婚前婚後的態度差很多,婚前還會牽手,婚後連碰都不碰,我朋友也有主動過,但都被男方找理由回絕。
3、若我朋友以男方是同性戀的因故,向法院請求判決離婚,有用嗎
2006-08-25 12:32:35 · update #1
蛤蠣濃湯
可是我有問過律師,律師是說雖然我朋友和他男友的配偶欄都是空白的,但只要有二人以上,公開的儀式、請客、拍照,在法律上就算有夫妻的關係,所以若要離婚的話,還是要去戶政登記結婚入戶籍,再辦離婚。
2006-08-28 08:58:22 · update #2
妳好,妳朋友既然有公開的結婚儀式了,法律上就承認婚姻關系有效。不管妳朋友是否有到戶政事務所完成登記,此婚姻一樣視為有效。我覺得妳朋友最好寫個信給先生,問問看聘金和禮金什麼時候給?畢竟女方這邊也宴客、訂喜餅了,該要拿一些錢回家。還有問一下,為什麼結婚到現在都還沒有洞房呢?(ps.他是不是同性戀呀?有的男同志也會找煙霧煙,隨便跟一個女孩子結婚,給家裡交代)。總之把妳朋友的疑問告訴他老公,看看老公是怎麼解釋和解決的。男方那邊沒有同意要離婚,當然要賠償呀,他們結婚也花了不少錢呢!最好還是請她和老公好好談談,這樣就算有問題且也對方同意要離婚,就不用賠償了。如果他沒有誠意解決,或是他真的是同性戀的話,婚姻就沒辦法維持了,我想你們還是去律師那邊走一趟好了!
2006-08-25 09:48:45 · answer #1 · answered by 血腥瑪莉 7 · 0⤊ 0⤋
軍人不知是否要軍方批准才能結婚否則
好像無效,雙方自使並無婚姻狀態,可請教縣市政府義務律師及兵役課.
2006-08-26 23:40:34 · answer #2 · answered by 安西教練 6 · 0⤊ 0⤋